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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通高中课程安排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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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通高中课程安排指导意见.doc

上传人:wz_198613 2019/6/17 文件大小: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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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通高中课程安排指导意见.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7年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安排指导意见(试行)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的精神,以及教育部对天津、北京、山东、海南四省市的考试制度改革部署和要求,2017年天津秋季入学新生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验,使用2017年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但此届学生使用现行高中各学科教科书。为更好地推进课程、教学与新高考改革之间的衔接,现就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高中三年的课程教学安排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充分发挥课程在学校育人中的核心作用。从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提升普通高中综合育人水平出发,认真总结高中课改经验,积极推进以新高考为突破口的综合改革试验,推进课程教学与新高考的有机衔接和平稳过渡,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体现国际发展趋势、充满活力的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二、基本原则(一)科学性原则找准新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与课程改革的有机衔接路径,在现行课程安排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依据修订的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对课程设置和教学进行适应性调整,保证课程、教学、评价的一致性和科学性。(二)适切性原则本方案适用于2017年秋季入学高一年级学生,既需体现新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新修订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同时也要兼顾现行高中教材的内容安排和体系设计,突出课程安排的适宜性。(三)整体性原则把握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和学科核心素养整体与局部的内在关系,突出学科教学与学科育人并重,体现学科核心素养对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的支撑作用。要贯彻新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的基本要求,针对本届学生进行三年一贯整体设计,保持学校课程安排、学生选课以及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的内在一致性,突出学生在共同基础上的选择性学****四)实效性原则充分考虑我市各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差异,鼓励高中学校按新高考改革的基本精神和要求进行实践创新,特别是解决好课程内容调整、整合、学生选课以及教师、资源等的有效协调,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三、培养目标普通高中课程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培养,使学生成为具有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科学文化素养和终身学****能力、具有自主发展能力和沟通合作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四、课程设置(一)学制和学时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为41周,分为两个学期,实行每周5天学****制,每周35学时,原则上每学时按45分钟计。学校如需调整课堂教学时间,应保证每周教学时间的总量不变。(二)课程结构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修Ⅰ、选修Ⅱ三类课程构成。必修课程是全体学生必须修****的课程,是普通高中学生发展的共同基础,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统一设置。选修Ⅰ课程是学生根据个人需求与升学考试要求选择修****的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专业倾向和个性发展的需求设置。选修Ⅱ课程是学生自主选择修****的课程,包括国家在必修与选修Ⅰ基础上设置的拓展、提高、整合性课程和校本课程。校本课程由学校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