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文件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的范围和程序,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管理层面。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决策范围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指公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战略规划、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工程建设项目、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事项:、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及预算调整,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重要规章制度建设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资产损失核销、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以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部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企业稳定等重要举措;、法律法规、集团和股份公司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第六条重要人事任免,主要指涉及公司管理人员职务调整和后备人选的确定,主要包括以下事项:、选聘和任免;。第七条重大项目安排,是指涉及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工资制度以及招议标、大宗物资采购、生产装备、工程建设项目、技改技措等项目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以下事项:;;;,以及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以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定;、资产损失核销、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生产装备、工程建设项目、技改技措等项目设立和安排,以及涉及重大招议标项目;。第八条大额度资金的运作,是指涉及公司班子成员在授权限额以上资金的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以下事项:;;,以及对外捐赠、赞助等;。第三章“三重一大”决策形式及基本程序第九条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主要采取总经理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等决策形式,经集体研究作出决策。凡涉及企业战略规划、安全、生产、经营、工程项目、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一般采取总经理办公会方式决策;凡涉及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