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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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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上传人:小辰GG 2019/6/18 文件大小:5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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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实施系统、有效的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保证民用航空安全、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与民用航空器安全运行有关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安全工作方针)民航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第四条(职责划分)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依据职责对民用航空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依据职责对辖区内的民用航空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定义)民航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航空器运营人、飞行训练单位、维修单位、航空产品型号设计和/或制造单位、民航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航空油料供应单位,以及其他地面服务保障等单位。除本规定其他章节中另有说明外,专门用语的定义在附则中。第二章安全管理要求第一节安全管理体系第六条(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运行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规章中未明确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单位应当建立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第七条(安全管理体系功能)安全管理体系、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至少应当具备以下功能:(一)查明危险源及评估相关风险;(二)制定并实施必要的纠正措施以保持可接受的安全水平;(三)持续监测和定期评估安全管理活动的适当性和有效性。第八条(安全管理体系组成部分)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包括四个组成部分共计十二项要素:(一)安全政策和目标要素包括安全管理承诺与责任、安全问责制、任命关键的安全人员、应急预案的协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二)安全风险管理要素包括危险源识别、安全风险评估与缓解措施。(三)安全保证要素包括安全绩效监测与评估、变更管理、持续改进。(四)安全促进要素包括培训与教育、安全交流。第九条(安全管理体系认可)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应当得到民航地区管理局的认可。认可形式、程序由民航局另行制定。第十条(安全管理体系持续完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的持续完善制度,以确保其持续满足规章要求、工作绩效满足安全管理需求。第二节安全绩效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绩效管理实施和监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实施安全绩效管理,并接受民航地区管理局的监督。第十二条(安全绩效指标要求)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与本单位运行类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安全绩效指标,以监测生产运行风险。第十三条(安全绩效目标要求)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民航局的年度行业安全目标制定本单位安全绩效目标,安全绩效目标应当等于或优于行业安全目标。第十四条(行动计划要求)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绩效目标制定行动计划,并报所在辖区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第十五条(安全绩效持续监测和行动计划调整)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实际安全绩效实施持续监测,按需要调整行动计划以确保实现安全绩效目标。第十六条(安全绩效统计分析报告的报送)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该季度安全绩效统计分析报告报所在辖区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第三节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安委会制度要求)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状况,协调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投入要求)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以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一)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三)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和规章的要求;(四)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五)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六)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演练;(七)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或者应急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设备;(八)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条件。第十九条(安全检查要求)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第二十条(隐患排查要求)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程序,针对生产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识别危险源及危险演化路径,评估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第二十一条(内部审核和评估要求)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内部审核、内部评估制度和程序,定期对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审,以确定安全管理体系的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第二十二条(安全培训和考核要求)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培训和考核制度,培训和考核的内容应当与岗位安全职责相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