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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轮电动车属不属于机动车范畴.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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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轮电动车属不属于机动车范畴.ppt

上传人:drp539603 2015/11/2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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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轮电动车属不属于机动车范畴.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如今,大街上,随时可以看到一辆辆迷你“小汽车”在行驶,有的体积很小,有的“块头”和一般小轿车不相上下;有的只有驾驶位,有的还配置有载人座位。与汽车不同的是,它们不喝油只耗电。这些封闭式的微型电瓶三轮、四轮车,以轻便、价廉、操作简便等优势,受到部分消费者青睐。与此同时,交警在路面执勤执法中也遇到了一些难题:这些电瓶车没有牌照,开车人一般也没有驾驶证,虽然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但管理处罚起来又于法无据,管理上暂时处于空白状态。随着街上这类电动车数量的增加,一个影响交通安全的管理问题凸显出来。那么,这类全封闭的电瓶车到底是不是机动车?国家有关机动车管理的法律规定对它们适用不适用呢?案例分析今年1月份,30多岁的刘女士在群众路口买了一款价值1万多元的“电动汽车”,车子小巧可爱,又遮风挡雨。刘女士开着它去菜场买菜,总能引来群众围观赞叹。刘女士满心欢喜:“我算过了,以前一个月还要花100元油钱,现在花一块钱充电,就可以开三天。”有些人还问她要车商的电话,称也想买一台这样的电动车。然而,5月15日,刘女士驾驶“电动汽车”经过公园路口时却被交警拦了下来。“当时我走在非机动车道,并没有任何违规。”对于交警的拦停,刘女士颇为委屈。遇到了电动车,交警也难处理“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车,看外观像小车,但确实以电力为动力。”现场执勤的苏警官告诉记者,这样的车如何划分交警也犯了难,因为这样的车是以电池为动力的,但体积又有一辆小车那么大,车上的标识时速有60公里,显然不是非机动车。但如果算机动车的话,这类车又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上牌标准。“但不管怎样,这样的车是不能上路的。”交警表示。刘女士告诉记者,她购车时,店主强调这是“电动汽车”,不需要上牌,没有购置税,不需买保险,驾驶人也不需要汽车驾驶证,而且店主还给她翻看了销售记录,这样的车已经销售了20多台。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像这种小四轮电瓶车,有的时速开到了40多公里,车辆的时速、重量都超过了非机动车相关标准。”他介绍,这类车有不少车辆的刹车系统都没有过关,隐患很大。另外,一些购车者既不了解车子的真实情况,也没有驾驶证,没有经过相关培训,有的开在机动车道上随意变道,实在太危险了。但“目前还没有出台四轮电动车的相关法律法规。”记者采访记者采访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不少电动车生产公司拥有“特种车辆生产许可证”,但交管部门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是依照《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进行的,而小四轮电瓶车尚未纳入我国机动车产品目录,不能登记和核发牌证,加上目前也没有关于小四轮电瓶车的管理政策,所以小四轮电瓶车根本无法上牌照,保险公司也不予承保。没有保险,这种车出了事在赔偿上将引发纠纷和矛盾。那么,对于电动车到底有没有什么明确规定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明文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其中的动力不仅指汽油、柴油,也包括电力、天然气等一切动力电动轿车属于机动车,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车辆,应当办理驾驶证方准驾驶,并且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上行驶。汽车: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一、依据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04)对机动车的分类,电动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总称,属于机动车范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电动车的驾驶人员应当取得C3及以上驾驶证。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而机动车是否准予登记,依据的是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三、此类机动车因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上牌,因此严禁上道路行驶或从事载客营运。四、对于违反规定上道路行驶或者从事载客营运的电动三轮车、四轮电动汽车等要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