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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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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ai1968104 2019/6/20 文件大小:3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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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篇一:中药饮片购销存质量管理制度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制度一、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的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特制订本制度。二、中药饮片的购进管理 1、确认供货单位的法定资质及质量信誉,供货单位必须是经过审核合格的供货单位。 2、对与本店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留存有关复印件存档,并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协议书。 3、购进的中药饮片包装上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等。 4、购进中药饮片(中药材)必须有合法票据,作到票、帐、货相符。 5、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少于3年,以便于质量追踪检查。三、中药饮片的验收管理 1、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验收应执行“药品验收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必须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2、每件包装上中药材必须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必须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内容。 3、对于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须标明批准文号。 4、检查中药饮片或中药材是否符合炮制规范,有无掺假、掺杂或以生品代替炮制品的现象。 5、检查中药饮片或中药材是否有受潮、霉变、虫蛀等现象。 6、验收要及时进行,保证12小时内无药品积压。尽量做到当日药品当日验收,如实填写验收记录,内容包括验收日期、品名、数量、供货单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质量情况、结论等内容。四、中药饮片的储存管理。 1、对库存应按饮片(中药材)本身的特性及不同的药用部位分类分区存放,以防止或减少害虫和霉菌污染,便于发放、保管和实施养护。 2、将植物药与动物药和矿物类药分别储存保管。 3、饮片(中药材)分类储存管理内容: 、对易虫蛀的应经常检查货垛四周中有无虫丝、蛀粉,尤其是多雨季节和高温季节。若发现有虫丝、蛀粉,应立即通知质量管理部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对易发霉、泛油饮片(中药材)应重点检查包装是否受潮,同时要特别注意对货垛四周或接近墙壁易受潮部位检查。高温多雨季节应增加检查次数。、对毒性饮片(中药材)应注重检查其外包装有无破损,铅封轧印是否完整,易发霉或生虫的毒性饮片(中药材)也要检查有无虫丝及蛀粉。、贵重饮片(中药材)应双人双锁管理。、药品养护人员应对饮片(中药材)按其特性,采用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并做好中药材在库养护记录。五、中药饮片的销售管理 4、中药饮片销售人员应采用符合国家要求标准的包装材料对分装后的饮片进行分包装,并在单个包装上注明药物的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还应注明批准文号。 5、中药饮片必须符合炮制规范,禁止掺假、掺杂,并做到计量准确。 6、销售的饮片配方中不能有以生品代替炮制品的现象。篇二:中药质量管理制度中药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管理。第三条按照***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第四条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工作。第五条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第六条中药饮片管理应当以质量管理为核心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第二章人员要求第七条中药饮片管理由本医院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药学部门主管、中药房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八条直接从事中药饮片技术工作的应当是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第九条负责中药饮片验收的应当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第十条负责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工作的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炮制经验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第十一条中药饮片煎煮工作应当由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操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第三章采购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中药饮片采购制度。采购中药饮片由仓库管理人员依据本单位临床用药情况提出计划经本单位主管中药饮片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医院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