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校民主监督检查制度篇一:小学民主监督制度凌平小学民主监督制度为尊重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的民主权利,使人人对学校管理都有参与权、发言权,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创造融洽、祥和、严肃、活泼、团结、向上的政治氛围,依据《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一、建立并完善教代会和校务委员会制度,充分发动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各级领导成员的敬业精神和服务质量。二、通过举行家长代表会议、学生代表会议及教代会等多种途径,以此沟通教师、学生与领导之间的思想感情,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从而改进学校工作。三、教职工代表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二次,会间由校长向大会报告工作,并充分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职代会闭会期间,由学校工会组织代行其职能。四、支持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开展工作。坚持民主评议干部、党员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不断强化监督机制。五、坚持财务审计制度。自觉接受上级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进行的财务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公布于众,对审计出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六、加强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应在干部离职退位前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不断改革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篇二:学校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学校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建设,加快构建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现就加强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学校民主建设,是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强学校民主建设成为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推行校长职级制、教师合同聘任制,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并有效地体现在学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各个环节,更好地促进学校发展。加强学校民主建设,是保障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必然要求。教师是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的主体。只有让广大教师人人依法享有充分民主,让广大教职工了解学校情况、参与学校决策、监督学校行为,才能调动每一位教师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教职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加强学校民主建设,是加强学校管理的现实需要。只有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让广大教职工参与到学校改革和管理中来,才能保证学校决策更科学、管理更民主、更高效;才能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学校党群、干群关系;才能确保学校健康、协调、快速发展。二、全面落实加强学校民主建设的各项措施(一)完善教代会制度。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实行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途径。 1、强化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要把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年度经费预决算、大型基本建设、教职工福利等重大事项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内容。教代会必须广泛征求代表意见,汇集集体智慧,并履行严格的表决程序。凡是未经学校教代会通过的上述事项,校长不得以任何理由施行。 2、严格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1)向教育局报告有关情况,作出请示; (2)依法民主选举教职工代表,并确定代表(与会人员)资格;制定会议日程。(3)校长做工作报告,提交需大会审议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