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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监控制度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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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监控制度牌.docx

上传人:mkjafow 2019/6/21 文件大小: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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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监控制度牌.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农民工工资监控制度牌篇一:建设工程8 建设工程一、在我市建设行业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建设工程的建设方和承建方必须按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市财政部门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帐户。二、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当事人)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三、建筑业企业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须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用工备案。四、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按月列表发放及公示制度。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当事人)应依据签订的劳动合同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在现场对支付工资的人员姓名、工资数额,支付项目等情况进行公示。五、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必须向农民工说明拖欠原因,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六、对以拖欠工资为由趁机欺诈的、聚众闹事的农民工,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七、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不按规定支付工资的建筑企业,劳动者应及时举报,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举报电话:XXXX(市劳动监察大队)。XXXX(市建设建筑管理监察大队) 八、凡未按要求在施工工地大门口处挂本标牌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广西桂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篇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对清欠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筑业企业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市清理解决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国家建设管理部门的有关精神和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范和彻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建筑工程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准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 二、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每月30日统计考勤数,加班时间实行计件工资的,30日下午将工程计量签字后报财务,次月2日前发放完毕. 三、各项目部应定期自检,主要内容是:农民工合同签订情况。各项目部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足额发放,不足一个月按实一次性支付工人工资,农民工最低工资不低于每月530元,低于530元的按530元发放。各施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情况由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小组定期检查,对于拖欠、克扣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数额不实等情况,由公司研究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四、各项目部要规范农民工工资发放程序,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确保施工工程的正常进行和农民工的正常工作。农民工工资应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别人带领。五、各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领款人签字等工资支付情况,工资支付表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六、建筑施工项目部因业主拖欠工程款而无发放农民工工资的。项目负责人应积极主动筹款发放农民工工资,实在无法解决的,向公司财务科汇报,帮助解决。追回的被托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七、针对彻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