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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是金融而非互联网--鸣金网.docx

上传人:Blue Humor 2015/11/2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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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风靡和提升金融效率的客观要求,以及经济发展过程中普遍提升的社会投融资需求,互联网与金融结合,各类依托互联网推出的金融产品层出不穷,热潮持续发酵,“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被认为是对传统金融行业进行着革命化创新的概念,成为了投资和媒体界的最时髦话题。
然而鲜有人意识到“互联网金融”其实是个虚假概念。所谓的“互联网金融”不过是互联网作为科技工具在金融领域被商业化利用,是资本出于商业需要的营销包装和媒体的吸睛炒作,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创新。从本质上说,“互联网金融”是搭建在移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大数据概念在实际应用及分析处理能力上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对技术创新和投资理财需求等因素基础上的一个有着高科技噱头的商业概念而非金融概念。
“互联网金融”所以能打着高科技旗号对不少人形成误导并迅速衍生出许多投资工具,在很大程度上缘于传统金融机构在经营理念和管理手段上不能与时俱进,满足不了市场对科技创新和投融资的客观需要,解决不了交易成本和门槛过高问题。而监管部门治理能力的严重滞后,对互联网和金融都缺乏足够清晰认识,迟迟出台不了有针对性规范措施,不知道从哪里下手管理,不能以正视听,这种无所作为的放纵也是该领域混乱的重要原因。
2014年,“互联网金融”所裹挟的总体资金规模已经突破10万亿人民币,而监管部门却一直到2015年7月18日才出台了一部泛泛而谈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实际过程中还很难发挥实质作用。可以预见,如果金融机构不尽快转变经营理念,满足市场需求,如果监管部门不尽快提升金融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仍然在似是而非的模糊认识中采取放纵态度而不立即加强规范管理,那么“互联网金融”会继续打着高科技的旗号在金融领域浑水摸鱼,会裹挟进更多的社会资本和投融资人群,风险也必将会进一步蕴集。
当然,加强规范管理并不意味着要割断互联网和金融的联系,恰巧相反,在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上,无论是中国的金融机构还是管理部门,都应该持更积极开放的态度,因为这一领域的乱象正是由金融机构的不思进取和管理部门的消极应付所致。
在今天这个互联网信息时代互联网和金融结合势属必然。由于互联网的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