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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母和数字组合商标注册的可行性分析.doc

上传人:追风少年 2011/10/16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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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字母和数字组合商标注册的可行性分析
商标可以由多种元素构成,按照结构划分,可以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兼而有之的组合商标。其中,文字商标是指以各种语言文字、字母、拼音、数字或者其组合等形式出现的商标。一般来说,由简单的文字、字母、拼音或数字构成的商标在实际中是比较少见的。但是近年来,上述由简单的文字、字母、拼音或数字构成的商标在商标确权行政纠纷中的数量逐渐增多,其中又以由简单的字母和数字构成的商标引起的纠纷更为常见。
相关纠纷的基本情况
一般情况下,字母和数字组合构成的商标在进入确权的司法程序中,出现纠纷的主要案由包括商标驳回行政纠纷、商标异议行政纠纷、商标争议行政纠纷和商标撤销行政纠纷等4种,其案件所涉及的争议问题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涉及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问题,即涉案的由简单字母和数字构成的商标,与在先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近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这一类纠纷中,虽然也出现了对于商品类别是否近似的争议,但是主要争议点还是在于商标的标识是否构成近似。例如申请商标“SLAM”和引证商标“SLAM及图”,被异议商标“JVC”和引证商标“VJC”等。
第二,涉及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问题,即涉案的由简单字母和数字构成的商标是否属于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是否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在这方面的案例,如“3A”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等。
第三,涉及商标法第十一条的问题,即涉案的由简单字母和数字构成的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的问题。此类案件还涉及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即申请注册商标是否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例如“A4”、“A5”商标驳回行政纠纷案,即属于此类。
第四,涉及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问题,即涉案的由简单字母和数字构成的商标是否属于连续3年停止使用。例如商标“TONDAR”商标撤销行政纠纷案。
第五,涉及商标法第十五条的问题,即涉案的由简单字母和数字构成的商标是否属于未经授权,代理人或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例如,“NGY”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
相关纠纷的表现特点
在以上问题中,涉及商标法第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问题出现次数较少,其总体情况与一般商标确权案件的情况基本相同,但是该类案件也呈现出一些不同的特点。
首先,商标异议行政纠纷案件数量较多,加之一部分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件,总数超过了全部相关纠纷案件的2/3。可见,由简单字母和数字构成的商标较易引起第三人提出商标异议或者争议。即便其通过了商标初审公告或授权公告,其权利状态仍然处于相对不稳定的状态。
其次,案件审理结果为支持其驳回注册、不予注册、撤销商标等否定实体权利结果的案件数量较多。在商标驳回行政纠纷中,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一般为决定不予注册或者部分类别上不予注册,该类案件的司法审查结果绝大部分为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结果。在商标异议行政纠纷案件中,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对被异议商标核准注册或者不予核准注册,该类案件的司法审查结果大部分为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核准注册的结论,亦有部分案件的结果为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给予被异议商标核准注册的结论。在商标争议行政纠纷和商标撤销行政纠纷中,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结果大多为对争议商标予以撤销,此类案件的司法审判结果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