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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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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kunpengchaoyue 2019/6/22 文件大小:8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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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西财教发〔2016〕2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我校全日制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的需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人才质量,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第二章 学制与学****年限第三条 本科学制一般为四年。第四条 学生在校学****期间可申请延长学****年限(延长学****年限以学年为单位计),但在校学****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六年。第三章 入学与注册第五条 按照招生规定录入我校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报到者,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仍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我校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第七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到招生部门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对于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按教育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相关文件执行。第八条 新生入学编班后,由所在学院负责为学生做好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第九条 学生必须按时缴纳学费。每学期开学时到所在学院报到并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必须向所在学院履行相关手续后注册,否则以旷课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第四章 课程修读第十条 课程必修 学生应按时参加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为课程)。第十一条 课程选修(一)选修课程分为专业选修课、公共任意选修课两类。选修课应在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应学期按照不低于规定学分的原则进行选修。(二)学生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每学期在所在学院的指导下,进行选修课程的选课。(三)选修课多选可多取得相应的学分,但不能替代必修课和其他选修课模块的学分。(四)每门选修课程选修人数不足25人的不开班。(五) 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 (学分)由学校教务处审核后予以承认。第十二条 课程免修(一)在校期间某门课程取得由国家或国际权威机构考试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者,可以申请免修。学生应提交免修申请和有关证书原件,经课程所在学院(部)审核,教务处审批,免以修读,成绩记为良好(85分)。(二)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理论课、体育课、实验或技能操作等实践性课程不得申请免修。学生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者,可申请参加体育保健课。学生申请参加体育保健课,应填写《体育保健课申请单》一式两份(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学校医院复查后,报教务处审批。《体育保健课申请单》一份交体育教学部,一份交所属学院教务办。(三)因转学、转专业、专升本,先前已取得现学专业课程体系中某门(或几门)课程学分,同时课程教学内容基本符合现行教学大纲规定要求,成绩达85分(含85分)以上者,可申请免修。学生应向所在学院提交免修申请,由课程所属学院(部)审核,教务处审批,不再参加本学期该门课程的考试,成绩以原成绩记,每学期免修课程以两门为限。(四)因留级,先前取得现学专业课程体系中某门(或几门)课程学分,同时课程教学内容基本符合现行教学大纲规定要求,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修。学生应提交免修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不再参加本学期该门课程的考试,成绩以原成绩记。第十三条 课程重修(一)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正常考试卷面低于或等于35分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补考,必须重修。凡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补考不合格者,该门课程可申请重修或直接参加毕业前补考。学生在校期间同一门课程只能申请重修1次,已合格课程不得重修,留级学生同一门课程最多可申请2次重修。体育课因病、事假等原因缺课达到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应重修,重修成绩按实际考核分数记载。(二)参加重修的学生原则上不单独编班,由学生个人自行查阅本专业开课年级的上课时间、地点、教室容量等课程安排并选择重修班级。重修人数过多无法插班学****时,由二级学院向教务处申请单独编班,教务处审批。(三)选修课程因培养方案调整或选修课程因选课人数达不到开课人数要求造成选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