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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分析会,制度.docx

上传人:rsqcpza 2019/6/22 文件大小: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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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分析会,制度.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党建工作分析会,制度篇一:党建工作制度党建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怀邵衡铁路代局指项目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特制订本工作制度。第二条项目部党工委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生产经营为中心,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抓好项目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保证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第二章党工委会议制度第三条项目部党工委会议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如特殊情况需要,经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决定,可随时召开。党工委会议由党工委书记主持,也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工委委员参加。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采取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指定相关人员参加。第四条党工委会议主要讨论和决策内容: 1、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的意见; 2、对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做出决定和部署; 3、研究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研究决定纪工委、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对项目部经营目标、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财务概预算方案、物资招投标方案、劳务队伍的选用和劳务分包办法、内部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调整、人员使用、奖惩、重要的改革措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除等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6、其它应由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第五条党工委会议决策的程序: 1、对需要讨论的重大问题,项目经理和党工委书记(副书记)要事先沟通,共同商定决策议题; 2、要健全和执行党组织负责人参加项目部行政会议制度,及时了解情况; 3、针对决策议题,党组织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形成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4、决策可采取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党工委(扩大)会议的形式。决策过程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精神。 5、当重大问题决策脱离实际或不符合上级规定时,项目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如得不到纠正,项目党组织负责人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否则以失职论处。 6、项目党组织要经常了解项目生产经营动态,搞好调查研究,为保安全、保工期、创优质、铸、树信誉、创效益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第六条由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对于做出的集体决策,项目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监督检查,领导班子的其它成员要带头执行集体的决议,切实履行职责。第三章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第七条根据项目部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第八条会议讨论决策内容:讨论研究项目部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意见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部工作方针目标,年度建设任务、投资计划的落实和财务预算的编制与执行,财务决算的上报。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物资招标计划方案(含标段划分)和年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定等问题。 3、报上级审批的项目部机构、干部调整方案、定员编制调整方案,新增和分流人员计划,项目部内部机构人员调整方案。 4、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工作制度等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5、项目部分配制度改革和干部职工工资、奖金分配、生活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6、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7、后备干部、专家人才的推荐。 8、项目部干部考核和竞争上岗方案的制定、修改。 9、项目部年度计划、预算外每笔在5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 10、其它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第九条参加会议人员: 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工委书记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组***员为指挥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人数超过应出席会议人数三分之二方可召开。不能按时出席会议的成员,事先要请假。请假时由会议主持人与其沟通听取意见,重要工作请假人必须提交书面意见,由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表决时适时说明。会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其通报会议决策情况。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事项,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参加会议。有关部门负责人根据会议内容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列席人员由党政正职协商确定。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第十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重大问题应遵循以下程序:提出议案。党政联席会议成员有权提出议案动议,职能部门经分管领导同意可提出议案动议。调研论证。重大问题立案后,必须进行调研论证。确定议题。分管领导或主办部门将议案汇报后,由党政正职协商决定是否列入议题。会议讨论。决策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讨论和表决。会议表决。对干部调整方案报告事项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超过应出席会议人数三分之二的为通过。如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应当暂缓表决。未通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