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钱市胡同传统银钱业博物馆保护利用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一、项目基本情况钱市胡同传统银钱业博物馆保护利用工程房屋征收项目的立项主体是北京市西城区文物保护研究所,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实施房屋征收;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负责房屋征收的具体实施工作。本项目征收范围:钱市胡同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10号;珠宝市35号及旁门、37号、39号、41号、43号;廊房二条28号;廊房三条2号(以规划范围为准)。二、征收补偿的主要依据本项目是政府组织的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的主要依据为:(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三)《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2]19号);(四)《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京建法[2016]19号)。三、被征收人(一)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二)公有房屋所有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房改政策进行售房,公房承租人购房后确认为被征收人。四、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及用途的认定(一)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内已按照房改政策出售的公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面积按照房改售房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内出租公房建筑面积,按照实测建筑面积确定。经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同意,。(二)被征收房屋用途的认定,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确定,房屋所有权证没有记载用途的,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确定。五、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补助标准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一)货币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由征收人按照公开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给予被征收人房屋价值补偿。选择货币补偿可申请购买定向安置房,同时按照如下标准享受住房困难家庭补助:1、平房住房困难家庭补助对被征收房屋为平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按以下公式给予住房困难家庭补助。住房困难家庭补助=标准房屋市场价格××(20-建筑面积)×75%2、申请购买定向安置房为解决部分被征收人购房困难,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购买定向安置房。本项目提供丰台卢沟桥、大兴旧宫两处房源。因安置房源数量有限,按照“先签先选”的原则签约选房,选完为止。具体配售办法详见附件1。被征收人或者公房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且不购买定向安置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00元的一次性不购买安置房补助。(二)产权调换此次征收项目提供了丰台卢沟桥的房屋用于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与征收人按市场评估价格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三),标准为每平方米40元。,按月计算,每月临时安置费不足3600元的,按照3600元发放。实行货币补偿的,临时安置费发放期限为四个月;申请购买定向房源或选择产权调换的,发放期限自搬家交房之日起至实际交房日期后的第四个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