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产品质量责任名词解释产品质量责任名词解释产品质量责任名词解释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对产品质量负有责任的人违反我国质量法规定的产品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产品质量义务就是根据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或者约定,当事人在产品质量方面应当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一定行为的行为。产品质量名词解释产品质量特性的含义很广泛,它可以是技术的、经济的、社会的、心理的和生理的。一般来说,常把反映产品使用目的的各种技术经济参数作为质量特性。泛义上的产品质量是指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产品质量责任的简介法律责任的形式不同《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合同法》规定了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产品责任的形式主要为赔偿损失。赔偿范围不同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限于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本身的损失以及消费者因此而产生的运输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为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不包括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应由消费者另行向责任人主张产品质量责任。另外,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而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则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归责原则不同产品质量责任为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即只要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质量要求,不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为违约责任的法定免责事由。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因人而异,生产者承担严格责任而销售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过错责任的一种)。生产者承担严格责任表现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无论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严格责任并非绝对责任,《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销售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表现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推定销售者对此有过错,并应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向生产者追偿。诉讼时效期间不同《民法通则》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依据该规定,因质量不合格而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依据该规定,产品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产品质量认证名词解释产品质量认证也称产品认证,国际上称合格认证。根据199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产品质量认证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领导和组织企业质量管理的全面工作,确定企业质量目标,组织制订产品质量发展规划。、督促检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实现质量目标。、随时掌握企业产品质量情况,对影响产品质量的重大技术性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经常分析企业产品质量情况,负责产品质量的奖惩工作,对一贯重视产品质量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对出了废品和严重质量事故,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对待,情节恶劣的要给予经济处罚或降级降职处分。、负责组织抓好质量管理教育,领导全公司员工开展产品质量活动,对产品质量的薄弱环节和重大质量问题,组织质量攻关。、为使产品质量满足用户要求,由总经理组织进行征求用户意见,搞好信息反馈工作,将用户意见向全公司公布,并根据用户意见及时研究改进提高质量的措施,认真解决用户所反映的问题。、带领全公司各基层领导和员工,高标准、严要求,统筹抓好质量管理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全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和政策。、组织制定企业质量标准和规划目标。、针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技术性难题,制订攻关方案计划,并负责领导实施。、针对产品质量的薄弱环节,发动员工进行质量攻关,大搞技术革新,切实解决有关影响质量的因素,努力提高产品质量。、组织全公司质量攻关活动,认真总结交流提高产品质量的经验,制订赶超的规划,落实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协助总经理处理重大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