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当前中国公司资本制度的
局限性及其克服
(法学院法律系国际经济法专业蔡希文)
(学号:98032237)
内容提要:我国特殊的经济和法律背景,决定了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历史局限性。随着市场经
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我国加入了 WTO,认真研究和借鉴各国公司资本制度,对克服我国公司资本制度
的局限性必有助益。本文主要从以下诸方面来改进我国公司资本制度以保障债权人利益与交易安
全:降低设立公司的门槛,纠正人们以注册资本作为评价公司信用的做法;取消公司对外投资比例
的限制条款;明确发起人和股东对公司资本不足额的补缴责任,严格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时对
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限制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交易.
关键词:公司资本制度局限性改进
教师点评:文章从交易安全的角度详细阐明当前我国公司法的资本制度在运行过程所产生的问
题,分析了立法原意与现实生活产生差异的原因,并就此提出了有较强针对性、系统性的立法修改
建议。全文资料丰富详实、论据充分、条理清晰,有个人独特见解,可读性强,是一篇不错的学术
论文。(点评教师:王千华,讲师)
资本(capital)是公司存在的物质基础,所以公司又被称为“资本企业”。企业做生意
讲究信用,而最能让人放心的莫过于企业拥有雄厚的资本了。江平先生也曾指出:现代企业
不是别的,正是以资本信用原则为灵魂,以资本社会化为原则和资本自由流通原则为基本特
征的“资本企业”——公司制企业 i。可见,公司资本制度便是公司制度的最核心部分,“资
本是公司的命根子”ii。
我国《公司法》的出台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强
有力的保障,公司资本制度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得到了较好的体现,在扭转我国混乱的经济秩
序方面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公司法,是在缺乏公司
传统和立法经验,为配合政治形势的背景下出台的iii。它实施以来的实践,已暴露了现行资
本制度的缺陷,如何认识这些缺陷,立足于我国国情,借鉴国外公司法的成功经验,对完善
我国公司法必有助益。
一、从交易安全角度看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缺陷
“人的安全乃是至高无上的法律”。iv所以,安全始终是法律所追求的最基本的法律理
念之一。现代社会是信用经济社会,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竞争不可避免存在风险,减少风
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借助信用机制,信用越高,风险越小;反之,信用越低,风险越大。
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的法律机制首要的是建立一个完善的市场信用机制。v而从市场经济最
重要的主体——公司的发展历史来看,公司是资本聚集的最有效的形式,股份公司更是实现
了资本社会化的需要,私人企业基本上是以股东个人的信用为企业的信用,而公司尤其是现
代化的股份公司是以资本为其信用,“以资本作为信用的公司正是近现代发展起来的现代公
司的最本质特征”。因此,现代企业的信用,除日常交易之外,主要就依靠资本的信用,资
本信用也就应该是最可靠的。我国奉行法定资本制,执行严格的“资本三原则”,为的就是
保障债权人利益和“交易安全”(verkehrssichezheit)。所谓交易安全,是指与静的安全
相对应的动的安全,是交易主体的合理信赖利益的安全,是交易行为本身的安全,表现为自
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