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充分发挥大型精密仪器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根据我院建设规划、发展方向、技术条件和经费能力,配备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时,事先要指定专人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可行性报告,并经院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采购。任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建立验收制度,不经验收不得正式投入使用。
二、建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审购设备审批表、论证报告、有关批准文件、验收记录报告、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操作规程、使用维修记录以及添置的零部件及配套设备等有关资料。技术档案由设备管科和设备使用科室共同建立,分别保管。
三、根据仪器特点对每台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都要制定操作规程,其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应用范围、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在使用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定置、定岗、定员的三定原则。所谓定置是指定仪器或设备的固定安装或放置位置,定岗是对某台仪器设备确定岗位的责任和工作要求,定员则根据岗位的责任和工作要求以及实际的工作确定配置专职技术人员。要建立维护保养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操作、维护、科室管理人员的基本职责是负责日常维护,定期保养、做好仪器设备维修记录,指导上机人员操作,使用完毕后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等。
四、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做到精心维护,定期检查和保养,防止障碍性事故发生,如因管理使用不当发生事故时,科室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设备主管部门组织检查,待事故原因查明后,写出事故报告,由设备主管部门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对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则根据情节轻重应负赔偿责任或给予纪律处分。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损坏的,视损坏的性质及损坏的程度,作出经济赔偿及行政处分。
五、报废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经过3人以上的技术鉴定小组的鉴定,使用科室必须对该仪器设备历年来的全部使用情况作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作为上级部门审批的依据。由设备主管部门汇总后送上级领导审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经申请批准报废后由设备科及时回收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