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建造方式创新,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四个全面”发展战略为指导,按照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开创具有清远特色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新局面。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发挥政府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和政策支持作用,形成市场竞争有序、政府与企业之间良性互动的发展机制。坚持示范引领,全面推进。以保障性住房和政府建设投资公共建筑建设为突破口,充分发挥燕湖新城和省级职教基地等重点区域建设率先推进装配式建筑的示范带动作用,分阶段、分步骤、分地区统筹推进装配式建筑。坚持科技先导,创新转型。以科技进步为先导,注重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提高装配式建筑应用水平。发展目标大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推广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年底前,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年底前,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为确保清远市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的实现,根据我市实际,结合市场、企业情况,计划到2020年,建成2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0个省级装配式示范工程,1-2个省级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重点任务健全技术支撑体系。聚集和整合行业资源,组建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创新联盟,引导相关单位重点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体系研究,包括BIM技术、高层建筑大型构件吊装技术、连接节点防裂防渗技术、安装工艺技术、现场施工工法、减震隔震等技术。积极推进预制内外墙板、预制阳台板、预制楼梯、预制预应力等构件以及集成部品部件的使用,完善适合我市未来发展需要的优质高效技术体系。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参与地方标准制定,鼓励制定部品部件设计、生产和施工工艺等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促进关键技术和成熟技术研究成果转换为标准规范。制订发布装配式预制构配件及部件市场参考价格,以及装配式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逐步建立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验收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创新建筑设计。推广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方式,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装配式施工、装饰装修,实现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鼓励设计单位与科研院所、高校等联合开发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和通用设计软件。以协同设计为突破口,推行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通过逐步建立的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协同工作机制,优化深化设计,实现对装配式建筑建设全过程的指导和服务。(三)优化部品生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集科研、制造、示范和人才培养于一体的预制构配件及部品生产、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基地。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骨干企业和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