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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电大《法理学》期末考试答案小抄(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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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电大《法理学》期末考试答案小抄(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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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精品资料
法理学名词解释
1、法的规范作用:又称法本身的作用,是指法通过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实现对人们行为的评价、指引、预测,实现对合法行为的保护和对非法行为的谴责、制裁、警戒和预防的作用。
2、专门法律职能:又称法本身的职能,是指法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都有确认、建立、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着这种社会关系的能力。
3、法的调整性职能:是运用法律手段确认、建立、发展一定社会关系、使一定社会关系具有法律关系的性质从而确立一定的法律秩序的职能。
4、法的保护性职能:是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已经建立的法律关系、法律秩序,使之不受侵犯或恢复、弥补被侵害的法定权利的职能。
5、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6、法制: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的法律制度的简称。包括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现行法律规则,而且包括法在实际生活中的运行,法律运行的机制,一个国家的法律文化传统,占主要地位的法律意识,法学教育以及法学研究等等,它是一国、地区法律上层建筑诸因素构成的系统。
7、法系:是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大陆法系是以古罗马法为基础和以1 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也称为罗马法系、民法法系。英美法系是以英国法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法系。
8、法律移植: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部分甚至大部分都是从另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或许多“法律集团”中输入的一种现象。
9、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一国两制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按照这个原则来推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完成。
10、法的原则:指体现法的本质和内容的法的基本出发点和指导思想。
11、社会主义法的原则:指反映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内容的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出发点和指导思想。
12、法治原则:即依法治国,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守法的原则。
13、社会规范:指按照社会或阶级发展的需要,提出、形成或创制一定的原则和规范,在一些原则或规范中指明最有利于达到某社会和阶级目的的行为方案,来指导、规范和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
14、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指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邪恶的观点和规范,由人们内心信念、社会舆论****俗和一般的社会措施的力量所保证。
15****惯:指一定事实关系的多次反复,成为人们行为的****性而形成的社会规范。
16、社会团体规范:指社会团体或群众组织自行制定的对其成员有效并由该团体或组织的内部纪律措施保证的社会规范。
17、法律技术规范:指以国家的名义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具有了法律意义的技术规范。
18、法律调整:指根据一定社会生活的需要,、规范组织作用。
19、法律调整的方法:指对社会关系施加法律影响的方法、方式、类型的总和。积极义务的调整方式指法律要求人们承担作出积极行为的义务的调整方法。
20、允许的调整方式:指法律赋予人们行为或不行为的权利的调整方法。
21、禁止的调整方式:指要求人们承担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的调整方法。
22、法律调整的机制:指用来保证对社会关系实现有效法律影响的各种法律手段的整个系统。23、法制:是以法为核心,包括与法相适应的法律意识以及相应的法律实践(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护法、守法等活动)在内的某国或某地区法律上层建筑的整个系统。
24、法治:是主张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原则。
25、法律秩序:是依法建立的秩序,它是以有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实行法治为前提。
26、民主与专制相对,原意是人民的权力或多数人的统治,是一种多数人掌握公共权力的国家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27、社会主义法治:是指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地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坚决依法办事,依法治理国家。
28、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29、法律心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不系统的,自发形成的感受和情绪。法律思想体系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系统化,理论化的思想观点。
30、法律文化:是反映一个国家、地区或民族的全部法律活动的水平的概念,它是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等活动中所积累起来的经验、智慧和知识的总和。
31、法的创制:是国家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32、法律规范的制定:是指国家或国家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