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太原市丈子头城市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公示
太原市丈子头城市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以下简称转运站)工程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转运站工程建设规模为平均日中转生活垃圾1000吨,服务区域为杏花岭区和尖草坪区。,选用竖直装箱式中转站工艺,采取工程设计措施和环评推荐措施后,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转运站工程的实施,将彻底改变原有的堆放方式,防止蚊蝇孳生,控制疾病传播,使城市环境面貌得到大幅度改善,同时也提高了人们生活居住环境。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1、城市总体规划分析
太原市丈子头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拟选站址在杏花岭区小返乡后沟村,杏花岭区小返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该站址区域为开发区,,厂址东侧与春光集团锻造车间相邻,再向东为卧虎山公路及永安殡仪馆、永安公墓,厂址西侧为长沟铁路及太钢加工厂车间,厂址北侧与小返公路相邻,公路以北分布有春光集团铸造车间、山西恒瑞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及寨沟煤矿贮煤场,厂址南面为荒地,现状为空地。
根据现状情况及城市规划,太原市规划局核实《太原市杏花岭区规划》,该用地规划性质为一般耕地,原则同意丈子头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的建设用地。因此,该建设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2、厂址可行性分析
城市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方向,也是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和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太原市规划局现场踏勘了项目建设用地,同意将拟选站址规划进来;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太原市水务局对拟建站址进行了现场踏勘,原则同意选址方案,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拟选厂址符合CJJ47-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的选址规定。
从当地的年主导风向为NNW、NW看,枣沟村、东坪村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但距离在1800-2000m范围;夏季多出现东南风,皇后园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距离在1000m范围;因此,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对关心点的影响很小,所以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厂址可行。
项目选址涉及环境敏感因素,在兰村泉域水资源一级保护范围内。该项目污水排放将采取在压缩转运站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使处理后的水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并满足北郊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用吸污罐车运至北郊污水处理厂,工程不外排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太原市水利科学研究所对该项目进行了水资源论证,并通过了专家审查,认为“该项目地处兰村泉域水资源一级保护区范围,项目不取用地下水,生产工艺实现了生活垃圾“不露天、不落地”,垃圾压滤液随生活垃圾送往填埋场处置,设计建设事故污水池,并进行厂区绿化和雨污水排除系统建设。因此,项目建设均符合兰村泉域一级保护区的各项禁止性规定,对兰村泉域地下水和区域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为此,环评依据太原市水务局“关于对太原市丈子头城市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工程水资源论证的批复意见”,加之建设单位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水资源论证方案、泉域保护以及环评措施进行落实,并遵照有关法律办理工程项目有关审批手续,对敏感因素可以减缓或消除。
3、污染物达标排放与总量控制
采取工程设计和环评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