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资料
目录
投标须知 2
第一章综合说明 3
一、总则 3
二、招标文件 4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5
四、投标文件的封装与递交 9
五、开标 11
六、评标 13
七、授予合同 17
第二章合同条款 18
附件 25
投标须知
项号
内容
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职工集资建房1#楼工程
建设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
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及层数:,,地上22层,地下1层;剪力墙结构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要求工期:计划2010 年09月01日开工;2012年3月6日竣工
总工期:553天(日历日)
2
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
4
投标有效期为:30天(日历日)
5
投标保证金额为:叁拾万元整
6
投标文件本数:经济标正本壹本、副本叁本;
技术标肆本
7
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妇女干部学校
8
投标截止日期:2010年月日
时间: (北京时间)
9
开标日期:2010年月日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妇女干部学校
10
评标办法:设定投标控制价的综合评估法(定额估价报价)
第一章综合说明
一、总则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职工集资建房1#楼项目,工程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地上22层,地下1层,剪力墙结构。
2. 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相关条件
除投标须知中所述内容外,其他相关条件如下:
⑴立项批复: 新发改投资【2010】298号
⑵资金证明文件: 已具备
⑶用地批准书: 已具备
⑷规划红线图:乌鲁木齐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局 -
⑸施工图纸审查批准书: 新疆蓝图勘察设计图审查中心
施工现场条件
⑴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完成
⑵施工用水、电情况: 已具备
3.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投标须知第 2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这笔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工程招标范围:
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5. 投标人的资格
满足投标须知第 3 项规定的资质等级的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材料、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均应按上述的要求来自合格的承包单位。
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未经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的,视为转包。
由于腐败或欺诈等行为而被国家、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无资格投标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6.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在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以及所有按照第 8 条所述的招标答疑文件和第 9 条发出的补充通知。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资料等发出后 3 日内,各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自己的问题;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和图纸等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须加盖法人公章
(并附软盘一张)。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 7 日之前将对其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的答复将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 3 日之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据此发出的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到。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按照本招标文件第 15 条的规定,投标有效期将相应顺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
与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汉语。
11.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参与了一份以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