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陇办发〔2011〕91号
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陇南市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委、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陇南各单位:
《陇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二五”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19日
康县精神文明建设“十二五”规划
“十一五”期间,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总体发展思路,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抢抓灾后重建和深圳援建等机遇,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弘扬灾后重建精神,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村建设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逐步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县抢抓历史机遇、夯实发展基础、实现重点突破、提升工作水平、推进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阶段。科学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十二五”规划,对于全面落实市委总体发展思路,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十二五”规划》和《中共陇南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康县精神文明建设“十二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以富民强县为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拓展志愿服务工作,为实现全县经济更加繁荣、产业更加壮大、基础更加坚实、生态更加良好、民生更加改善、社会更加和谐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方针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这一战略目标,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方针鼓好劲、服好务、造好势,切实把各项教育活动和创建活动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不断提高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立足人的全面发展,尊重人的各项权利,把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和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统一起来,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软硬并举、重在建设。把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重过程、贵坚持,从身边事做起、从具体事抓起、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性和吸引力。
坚持城乡联动、齐抓共管。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导地位,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城乡一体、齐抓共管,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一切从实际出发,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各项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在办实事、求实效上出成绩。
坚持发展思路、开拓创新。创新内容、创新手段、创新载体,不断拓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领域和工作手段,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上台阶、上水平,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要集全县之智、聚全民之力,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守信的市场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全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
1、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十二五”期间康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大力培育开拓进取、创新创业的时代精神,努力形成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崇尚创业、发展光荣的社会风气,倡导和践行“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弘扬“攻坚克难、自力更生、科学求实、感恩奋进”的灾后重建精神。牢固树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打牢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2、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志愿服务、扶贫济困等各种形式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