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市发改委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明显加快,相当一部分村特别是城市近郊村、城中村集体经济实力显著增强,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但是农村集体经济资产产权不清、机制不活、收益分配不规范、民主管理不落实、社会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随之出现,农民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此外,随着城市近郊土地征用速度加快,失地农民越来越多,由于失地农民出路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引发了土地征用难、群体上访频繁等一系列社会矛盾,大大增加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严重制约了本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此,如何分配和享受农村集体经济收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是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近期,市发改委围绕上述问题,组织有关县市区到深圳、宁波及周边地区,学习考察了他们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经验和做法。一、外地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进展情况和主要做法以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始于八十年代广东省的一些乡镇,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佛山市南海区。该区自1992年开始农村股份合作制试点,实行“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合股经营、按股分红”的做法,1993年总结经验在全区铺开;2003年又进行了以“固化股权、出资购股、合理流动”为内容的农村股份制深化改革。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这项改革在广东、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北京等省市逐渐推开。其中,江苏省到2005年底已成立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组织700余家,,,共拥有经营性资产102亿元(含集体),,,成为农村经济的一个新亮点。杭州市在完成186个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基础上,下步拟通过3-5年的努力,将杭州城郊绕城公路以内的200多个村及县城、中心镇周边的近100个村,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此外,结合工业园区建设和行政村撤并再改造100个左右的村,使全市实行股份制改革的村的总数达到400个左右。南京市于2004年在9个村率先启动改革试点基础上,2005年又新成立了53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有38家发放了股权证书,27家已经正式挂牌;农民受益群体不断扩大,,,;量化资产也大大增加,,人均5475元,另有8000亩左右的土地也通过不同方式折股量化,增强了股民所占股份的含金量。省内的济南、青岛、济宁等市也在部分市辖区开展了农村股份制改革。概括起来说,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就是根据集体资产形成和积累的特殊性,按照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原则,将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农民,使他们享有明晰的集体资产权,并按股进行分配,形成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与运作机制。各地在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过程中,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都进行了大胆探索,在操作程序、注册登记、股权设置等方面因地制宜,各具特色,具体情况如下:,摸清家底。主要摸清集体资产、人口状况、农村财务的底子。对农村集体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核实账面资产与实际是否相符、经营成果是否真实,核准各类产权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并填好财产清单,设立台账登记造册。二是宣传发动,制定方案。通过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入户发放宣传提纲、现场答疑解难等多种形式层层发动,广泛宣传,统一认识。在此基础上制定改革方案。三是资产量化,确权到人。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除一些非经营性资产如道路等公益性设施原则上不予量化外,对现金、流动资产、承包土地、固定资产等集体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统一进行资产量化,将集体资产从实物形态量化为价值形态。四是设立股份制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公司章程,建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五是实施配套改革。明确公司与居民区原党组织、居委会(村委会)之间的关系和职责,建立城市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社区事物的管理,着重搞好社区新、老居民的服务工作。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将村所有集体资产按一定条件全部量化,整体改造为股份制经济实体。二是部分改造。将村一部分暂不能量化的集体资产继续归集体所有,剩余部分集体资产按一定条件量化,改造为股份制经济实体。,独立于企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法人和社团法人,不能到工商注册,在当地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广东省大部分地区主要以这种形式为主。二是设立股份合作公司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工商部门以企业法人形式登记。深圳市专门出台了《深圳市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