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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工资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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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工资委托书.docx

上传人:bai1968104 2019/7/1 文件大小:1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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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讨要工资委托书篇一:劳动监察大队用委托书委托书我们名工人,现委托身份证号:) 讨要在上班期间委托人签字: 篇二:委托书情况反映(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邹韬乱作为、不作为行为,在承建赤峰762发射台迁址重建项目无端搁浅,给我赤峰天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造成三千六百余万元的经济损失,至今无人负责的情况反映) 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厅李杰厅长: 20XX年8月20日原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以下简称:广电)与赤峰天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阔公司)和松山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松山区政府)三方签订了《赤峰762发射台迁址重建协议》以下简称:《重建协议》天阔公司按照协议要求,垫资三千六百万余元给广电局在松山区物流园区新址建成了新赤峰762发射台(以下简称:发射台)并且为发射台更新了全部设备。20XX年11月8日发射台在新址正式投入使用。20XX年3月6日天阔公司正在对发射台新址建设施工附属工程时,由广电局副局长:邹韬带队一行人到赤峰广播电影电视中心台召开会议宣布:停止《发射台》全部工程建设和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广电局纪检工作组进入调查,自此纪检调查没有结论。天阔公司多次找邹韬讨要说法,邹韬口头承诺给天阔公司付全部工程款及利息,但至今未予兑现。两年来邹韬副局长以自治区纪检委没有下达调查结论为由,致使天阔公司经济损失仍在不断扩大。 20XX年2月29日我公司将此事件的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反映到了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此后内蒙古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回应,将赤峰中心台一事,已移交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检察院查实。与承建赤峰762发射台迁址重建项目无关,广电局副局长邹韬乱作为、不作为行为,使我公司经济损失不断扩大。 20XX年5月10日我公司又将该事件的发展情况以书面的形式邮寄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布小林、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张力、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监察厅厅长李杰,但至今内蒙古广电局没有给我公司任何答复。恳请各位领导对该事件给予调查及重视,尽快解决该事件,我公司以无力支付几百人农民工的工资,再次恳请各位领导对该事件给予重视及答复,避免群体上访! 情况反映单位:赤峰天阔房地产开发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