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理石加工安装合同篇一: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签字前,乙方提供大理石、钢材、挂件、干挂胶等材料及使用电动工具,并提供施工方案和设计图纸。因甲方对这一行当不熟,采用大包的方式包给乙方,即:报材料、包施工、保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检测、包验收合格(以行政单位和质检部门认证为准)。第一条工程概况 :采育镇政府办公楼室内外装修改造工程 :大理石加工安装工程。 :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60天。6月15日———8月15日第二条本合同文件适用标准、法规。 :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大理石的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本。第三条合同价款 、材料费、机械消耗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和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施工技术措施费、质监部门规定的各种检测项目费用等施工全部费用。 : :每平米万元。 ,按实际发生面积进行结算。第四条工程款支付 ,甲方先付给乙方20%的订金,为20万。 %时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工程进度款。 %作为工程进度款。 %作为工程进度款。 %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全部付清(待一年之后确认质量没有问题时付清) 第五条成品(半成品)保护的要求竣工验收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但不得因延误工期和延期工程交付。此项工作直至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后止。第六条文明生产按政府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统一标志,现场施工时须按政府有关规定和甲方要求,物料摆放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和运走自己在施工中的垃圾,雨季施工时,须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积水。第七条清理在工程竣工移交甲方前,乙方须搬走所有施工机械、垃圾、容器、剩余材料,保持建筑物、施工现场及临近范围的清洁和整齐,并无偿负责保持本合同范围内所有门窗的清洁。第八条双方责任 1、甲方必须及时保证资金到位,并向乙方提供施工用电和有关图纸安装要求等。甲方资金如不能及时到位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必须按时完成整个工程,保证工程质量,大理石板不允许有色差,如出现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3、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章施工作业,加强安全措施,服从工地统一指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负责。第九条施工材料及附件 1、该工程石材、挂件、干挂胶都得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第十条乙方提供的理石板等材料样品是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在投标时提交的各种材料、配件样品甲方封存于施工现场,该材料、配件同样是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制作好的理石板运抵现场安装时,甲方随即抽样进行检验(含破坏性检查)和对照,如与样品不符或质量达不到国家和北京市质量检查部门的要求,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承担一切损失。以上材料必须备有出厂合格证,质检合格证,材质报告单(复试)等竣工档案需要的一切合格资料,进场前和进场后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认可。对不合格材料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第十一条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全部施工内容并保证12小时内到现场维修。 2、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工程竣工交付及保修期届满终止。第十三条争议一、争议解决程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本条第二款办理。二、争议解决方式: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第十四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曰篇二:石材加工安装合同石材加工安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施工事宜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第二条、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检验 ,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甲方有权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外观质量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日内按甲方要求重新提供产品,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