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其合理使用,保护其完整,发挥固定资产的最大效能,降低经营管理费用,盘活闲置的固定资产,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超过500元或使用期限超过1年且保持实物原状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脑设备和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对一些单位价值不足500元,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二年,且数量较多,在企业经营中发挥较大作用的有形资产,根据实际情况可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第三条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包括买价、运输费、包装费、安装费、税金、保险费等)。第四条折旧管理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2、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使用年限、折旧率及预计净残值率:%%3%%%3%%%3%电脑设备(含电器)%%3%%%3%第二章日常管理第一条管理形式固定资产实行电脑账簿(账)、资产卡片(卡)、实物(实)分管原则;财务部管理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管理部管理固定资产卡片;使用部门管理实物。第二条各部门管理职责1、财务部职责:负责对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核算、付款的审核及对实物日常管理的监督和固定资产盘点的组织工作。2、管理部职责:负责对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监督,包括固定资产卡片的建立、明确实物保管人和管理责任人的责任、跟踪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固定资产报废的确认及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并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抽查,确保实物的安全及正常使用。3、使用部门职责:负责对其使用固定资产的实物保管及日常维护与保养。第三条闲置资产管理建立起公司内部闲置资产信息网,公司各店管理部将闲置的固定资产的信息统一挂在公司内部OA系统上,采购部部门参考网上信息来确定固定资产的购置方式,以便公司的闲置资产得到有效的利用。第四条增减报告财务部应于次月15日前编制“固定资产增减表”(见附表1),送管理部核对,管理部每月20日前核对完毕,对出现的差异及时查明原因。第五条盘点为确保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公司每年年底前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由管理部和财务部成立盘点小组,组织盘点准备工作。盘点出现盈亏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在盘点后三天内将盈亏原因报告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盘点表及盈亏说明,在盘点后半月内出具固定资产年度盘点报告,并按盘盈、盘亏金额报相应审批权限领导审批。第三章固定资产使用第一条保管责任人固定资产申购部门自签收固定资产之日起成为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固定资产使用人即为实物保管人。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实物。第二条使用要求1、固定资产使用人应按说明书的要求操作,随时保持固定资产的洁净与完整。2、未经固定资产实物保管人的允许,他人不得擅自使用。3、若固定资产出现故障,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采购部或管理部,不得擅自拆除。4、使用部门发现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连续三个月未使用,且预计将来亦不会再使用的固定资产,应知会管理部及时挂上公司内部OA系统。第四章固定资产处置第一条固定资产的转让使用部门与受让方达成转让意向,会同财务部对转让的固定资产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进行初步估价,提出固定资产转让申请,经相关部门及各级领导按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