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视广告拍摄合同篇一: 电视广告拍摄制作合同书定制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拍摄制作电视广告片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以供双方遵守。一、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电视广告片如下: (一)电视广告片名称: (二)规格: (四)片长: (五)特殊约定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配合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信息及素材。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保守相关知识产权(例如创意方案、拍摄脚本、更改权、著作权)等做到严格保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直至本合同所述工作内容完成,甲方保密义务即告终止。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最终确定的脚本(脚本由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存放)进行制作,按时交付工作成果。 2、乙方不得在作品中出现有损甲方名誉、形象的信息。作品必须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不得出现违背法律或有悖于道德的文字、配音、画面及背景音乐,作品构思必须符合商业竞争规范,不得在作品中出现打击和诋毁同行业商品的文字、配音及画面等信息。 3、乙方拥有该作品著作权。乙方必须拥有其工作成果相关的充分的知识产权,并对其负责,若作品中的文字、配音、背景音乐、画面等要素与第三方产生知识产权纠纷,概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拍摄过程中,涉及演员参与拍摄的,应与演员签写肖像权使用合同,并同意本作品可在中央级电视台、省级电视台、市级电视台、户外与户内电视广告媒体及其他利于甲方推广、销售的场所播放使用。四、质量要求影片须画质清晰、能够完整的表现广告的创意,作品必须通过甲方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由甲方及乙方协商修改解决。五、付款方式本合同所签影片制作费用及报酬,其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 (一)甲方在制片前预付制作定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元)。(二)甲方于影片制作完成验收合格后,当日结清尾款计人民币元整(大写:元) 六、违约责任:。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八、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篇二:广告拍摄制作合同 F-YX-010 广告拍摄制作合同委托方: 受托方: 广告拍摄制作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双方经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广告拍摄制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拍摄制作内容: 广告拍摄制作要求:(见附件1) 广告规格: 广告成品数量: 广告语言: 广告长度: 拍摄导演:由甲方指定导演,具体负责广告片的全部拍摄制作。制作时间表: 制作成品: 质量要求: 验收标准: 备注: 第三方权利/作品的使用期限和范围: 本合同项下广告片作品中所涉及的第三方权利/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演员肖像权、音乐等)的许可使用期限应为自本合同项下广告片在省级以上公共电视台正式首播之日起不少于一年。本合同项下广告片作品中所涉及的第三方权利/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演员肖像权、音乐等)的许可使用范围应为在中国大陆地区及香港地区。在上述期限和范围内,除本合同项下约定款项外,甲方无需就此另行向任何一方支付任何费用。上述期限届满后,如甲方还需继续使用,乙方应协助甲方就相关事宜与权利人进行协商。甲方在企业内部使用此广告片,则不受任何期限和范围的限制。第二条制作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广告的拍摄制作和其他相关费用的总额为人民币元。(价格构成表见附件2) 除因甲方原因所导致的费用增加外,甲方无需再向任何一方支付上述费用外的任何其他费用。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的%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本合同项下广告片拍摄制作完成并通过审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的%,即人民币元整。在达到合同约定甲方付款进度时,乙方应提前10日向甲方发出提示付款的书面通知。若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付款通知有异议的,甲方将在收到该付款通知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且暂时停止支付。经甲方同意确认后,甲方再行支付该笔费用。若乙方未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导致甲方未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项的同时,必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若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广告拍摄制作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负责的本合同项下广告脚本的创意设计工作进行监督、了解详情和要求修改,并对脚本方案享有最终决定权。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拍摄制作完成的广告片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