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农发〔2013〕4号)附件:
(财政补助)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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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年市县(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绩效评价评分表
项目名称(包括项目实施年度):
基本指标
具体指标
指标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分
复评分
一级
二级
业务指标(35)
目标设定(或前期准备)(9分)
可行性研究报告
4
(1)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符合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2)对可研报告组织初审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实施方案
5
(1)在实施方案中有明确、合理的预定目标,得3分,否则不得分;(2)对实施方案组织初审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组织管理(8分)
制度建设与执行
4
招投标制、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审价制,每实施一项得1分,实施不力酌情扣分。
管理机构保障
1
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质量管理水平
1
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达到相关技术和质量管理标准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档案资料管理
2
档案资料齐全、且查阅方便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目标完成程度(18分)
项目计划投资完成率
5
工程数量或单项工程投资(除工程招投标下浮节省外)与批复计划相比调整变化低于10%(含)的得5分,变化超过10%或擅自变更的该小项不得分。
项目完成质量
5
项目实施实行全程跟踪与监督,隐蔽工程验收、监理等有必要的记录资料,且工程外观无明显缺陷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项目进度
2
项目建设进度符合要求得2分,不符合要求的该小项视情况扣分。
基本指标
具体指标
指标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分
复评分
一级
二级
项目验收
3
完成单项工程验收、县级验收的,且项目验收方式合理、验收人员齐全、验收结果公正的得3分;未完成单项工程验收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完成县级验收的,不得分;达不到有效验收的视情况扣分。
建后管护
3
建立运行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得3分,否则,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财务指标(30分)
资金落实(10分)
财政配套资金到位
8
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转入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专户的得8分,每少落实一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照一个百分点计算,超过规定时间的每半个月扣1分,扣完为止。
自筹资金落实
2
项目自筹资金及时足额落实的得2分,没有及时足额落实的酌情扣分。
实际支出(10分)
资金使用率
1
项目实际投入资金占批复计划90%(含)以上的得1分,,扣完为止。
支出的相符性
2
实际支出内容与批复的计划用途相符的,得2分,发现不相符的,。
支出的合规性
7
(1)严格按制度执行资金报账程序,签章手续齐全得2分,不齐全的酌情扣分;(2)报账票据合规的得2分,;(3)报账附列资料齐全得2分,;(4)按合同拨付报账资金得1分,未按合同拨付的酌情扣分。(如发现存在虚报冒领、与事实不符的支出,直接扣除该项全部分值)。
财务管理状况(10分)
会计信息质量
6
(1)按时进行会计核算得1分;(2)会计核算准确无误得3分;(3)会计核算有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4)未执行会计稽核制度的扣1分;(5)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并与银行对账得2分,否则不得分。(未实行专帐核算的,直接扣除该项全部分值)。
基本指标
具体指标
指标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分
复评分
一级
二级
制度建设与执行
4
(1)有符合有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规定内部资金管理办法,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2)按规定有效执行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效果指标(35分)
经济效益(14分)
新增与改善灌溉面积
3
达到计划要求的,且依据充分得3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减1分,依据不够充分酌情扣分。
新增与改善除涝面积
3
达到计划要求的,且依据充分得3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减1分,依据不够充分酌情扣分。
新增粮食生产能力
4
达到计划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