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析关于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养老保障机制的探讨
论文关键词:计划生育;农民养老;养老保障
论文摘要:只有一个子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其农民的养老问题是当今中国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文章为解决这一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并提出了一系列解决问题的对策。
早在我国刚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时,国家就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就只有一个子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可以申请领取奖励扶助金,从2006年起,我国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部分家庭给予奖励扶助。国务院决定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支持(各负担50%),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扶助金最低发放标准为人均每年600元。从2008年起提高到人均每年960元。然而,对养老来讲,这些奖励也只是杯水车薪,无法解决养老之根本问题。要解决根本问题,还必须从社会保障、保险的层面切人。
一、养老保险解后顾之忧
在许多城市居民已经接受了计生政策并自动遵守时,有人开始抱怨农村人的傻,分析原因时总要提到农村人“重男轻女”的传统旧观念。然而,农村人真的傻吗?“重男轻女”的旧观念为何能作怪?男女性别比例又为什么会失调呢?
我们不要忘了,在大多数城市居民已经既有养老保险又有医疗保险的时候,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几乎还是一片空白。农民种个一亩三分地,既要养活全家人又要投资子女的教育,还得支付医疗费用等所有的生活开支,够用已经不错了,不大可能专门存下一笔钱来给自己养老。
如果农民“老有所养”的根本问题不能解决,简单地“罚”,作用肯定是有限的;而即便能起到作用,也是无视了农民的困难。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奖代罚”是社会正义和公平的需要,符合中国农村实际情况,
计划生育工作长期以来依靠行政手段进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群众的意见比较大,“国策”持续、健康的推行。笔者认为农村计生工作难就难在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没有有效的社会保障体制。一旦农民的养老问题解决了,农村的计生工作就不难了。
总之,只有建立“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才是解决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的关键所在;也只有这样,才能摒弃几千年来“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旧思想,建立“生男生女一个样”的新型的生育文化。
二、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来说,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障项目相比,大多数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项目是十分匾乏的,形式也比较单调。虽然一些地方在建立计划生育政策推动机制的过程中,也探索了一些有效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保障问题,有利于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深人开展。然而,这些地区的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工作毕竟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在保障形式上,还是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上,都存在着一些问题,远远不能适应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需求。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障项目和形式单一,除了由政府、集体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出资投保或发放养老金外,几乎没有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项目,在经济条件较差的市区和乡镇,甚至没有社会保障的概念或制度;二是保障范围狭窄,保障对象过少;三是大多数农民自己缴纳的保费很少,政府、集体补助的也不多,所以保障程度较低。
三、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制度的思路和模式设计
从理论上看,养老的社会化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也是衡量国家现代化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