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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docx

上传人:pppccc8 2019/7/12 文件大小:8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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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甘肃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O-四年五月第一部分总则 -1-第二部分村庄布局规划 -2-第一章总体要求 -2-第二章主要内容 -3-第三章规划主要成果及技术要求 -8-第三部分村庄建设规划 -10-第一章总体要求 -10-第二章主要内容 -11-第三章规划主要成果及技术要求 ・18・第四部分附则 -21-附录规划说明书主要内容 -22 -第一部分总则第1条为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科学指导村庄规划编制,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建设美丽乡村。结合我省农村实际情况,特制定《甘肃省村圧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第2条村庄规划包括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的基本任务是落实县(市、区)中心村布点,明确基层村数量,并分配到各乡镇。牧区要确定实施游牧民定居的定居点。村庄建设规划应在村庄布局规划的指导下进行编制。第3条本《导则》适用于甘肃省村庄规划的编制和管理。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各类资源保护范围内及其它有特殊要求区域内的村庄规划编制,应同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城市(镇)规划用地范圉内的村庄规划编制应符合城市(镇)规划的相关要求。第4条村庄布局规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规划成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审查并批准,并分别报省、市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5条除有特殊规定的村庄外,村庄建设规划-•般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经批准的村庄建设规划应在村庄内予以公布。第6条村庄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单位应依法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组织编制单位应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第7条村庄规划的期限一般为5—10年。其中,近期一般为3—5年。第8条村庄规划的编制除符合国家和甘肃省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外,应同时符合木导则。第9条村庄规划期满或有重大环境变化(如上层次规划的调整或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发生变化,对村庄布局或建设有较大影响等)时,经原批准机构同意,可组织规划修编或调整。第10条村庄规划应由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规划设计人员应在深入农村调查、掌握农村实际情况和村民意愿的基础上编制村庄规划。第二部分村庄布局规划第一章总体要求第11条县(市、区)域村庄布局规划(以下简称村庄布局规划)要适应城镇化发展规律,结合农村人口和村庄数量逐步减少的趋势,科学预测和确定需要保留及迁并的村庄。应结合本地实际和各村庄发展综合条件评价,明确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名单。第12条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应充分考虑绿洲灌区、沿黄灌区、陇南山区、干旱山区、高寒地区以及旱源地区等不同自然地理条件和地域特征。要避免不切实际、盲目求大、过分集中而造成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不便,也要避免迁就现状布局过于分散。第13条编制村庄布局规划要与市域、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规划相衔接。由于城镇扩张、产业园区建设、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景观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需要对村庄建设进行控制的区域内,规划不宜再保留或安排新的村庄建设点。第14条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必须对区域内的村庄现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第二章主要内容第15条村庄发展条件分析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应对村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状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综合评价县(市、区)域内村庄发展的条件、优势和主要问题,为确定规划布局提供依据。主要内容包括:经济发展对村庄分布的影响分析;人口发展和劳动力就业分析;区位与交通条件的分析;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和防灾抗灾能力的分析;风景名胜等旅游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等对村庄发展的影响分析;综合评价村庄发展的优势条件和不利因素。人口发展和劳动力就业分析应深入分析城乡人口转移趋势和流向,预测县(市、区)域、各乡镇乡村人口规模。乡村人口规模是指规划期末的常住乡村人口,并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考虑人口迁移因素。乡村人口规模是配置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主要依据。旅游型村庄要合理考虑持续性旅游人口。第16条村庄布局体系规划村庄布局体系规划主要包括村庄体系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1、村庄体系规划村庄体系规划是指依据区域内村庄发展的综合条件,确定村庄的职能等级类型和结构。一般将县(市、区)域的行政村划分为中心村和基层村两个等级。中心村确定原则:中心村应选择人口较多、经济基础较好;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较完善,交通较便捷;用地条件较好或耕地资源较丰富,有利于生态保育和环境保护;与城镇和其他中心村有一定的间距,在合理半径内可利用现有的设施服务周边区域。自然村保留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