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虽非莎翁,但也不差
如果我一个一个问你们:“你觉得你写作能力好吗?”我敢说你们的回答从“是的,我确实认为我的文笔很好”到“虽非莎翁,但也不差”都有。
我的友人,也就是《谈优良写作》(On Writing Well)一书的作者比尔·金瑟(Bill Zinsser)曾说:“大多数人显然都认为优良的写作能力是自然天成的。专业作家总是不断受到陌生人的挑战,表示等他们从正职退休之后,也想‘找个时间写写东西’。”
想来这有多屈辱啊。这好像有个银行业者告诉我们之间某个人说,等他退休时,想尝试做做广告(这比喻可不见得牵强,大多数人确实认为自己是广告专家)。
但是其中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如果你问一个人他是不是优秀的演说家?很可能他会说不是。
我想理由在于演说家是“公开”面对大众的,而写作是比较私人性的沟通方式,人们会觉得比较不会曝光、比较不容易受到伤害。写作者往往不会直接面临读者的反应,演说者却会,而且可能是一种足以令人头脑清醒的经验。
如果人们了解自己写出来的文字就和说出口的话一样,会毫不留情地暴露出本身的个性,他们就会对自己写作的内容和方式更加注意了。我承认我也犯一般人共通的毛病:认为自己文笔很不错。不过我却要大言不惭地说,我比别人更清楚,要写出好文章有多难。我有很充分的理由。
从前我是在纽约上小学的,刚好他们很重视基本文法。到了12岁,我认为自己文章写得很不错。
接着我上了中学,学了拉丁文和希腊文,对英语句型的结构有很大的帮助。我当上文艺社的文书,也在校刊上投稿。当时我隐约感觉到“文笔好”比“文法好”来得重要,而我认为自己文章写得很不错。
进了大学,所有4门创意写作课我都选修了,接受一些知名作家的教导,而且是文学杂志的编辑,接触到新的、水准较高的作品。我认为,自己文章写得很不错。
战后,我成了广告文案撰写人员,在一位老专业人员手下学到新的写作技巧,而我认为自己文章写得很不错。
接着我担任广告客户业务代表。上司的要求很严格,他教我遵守写作纪律、讲究文字简明。而我认为自己文章写得很不错。
最后,我加入了奥美。这时,我知道自己文章写得很不错。但,光是“很不错”还不够好。
大卫·奥格威拥有多方面的才华。他最杰出的才华,依我看,就是他改稿的能力。不管我写什么,他总有办法让它更精简、更紧凑,或加入得体的用语,来改进它。
当时我很欢迎他为我改稿,就像我现在一样,因为我知道要把文章写好有多难,也因为我知道,从我过去到今天的事业生涯中,优良的写作一直有多重要。如果你觉得我这篇文章好像不怎么样,那我应该提及大卫的辩词——本文初次刊载之前,我没有早点完成,让他插手修改。
在奥美,我们非常重视优良的写作。优良的广告写作自不在话下,不过还包括我们的信函、我们的计划书、我们的备忘录、我们的演讲稿。
我们写出和说出的文字语言,正反映出我们本人的特性。如果我们的语文显得才智焕发、精准确切、条理分明,而且很人性化,那么读者便会这样看待我们本人。不论就个人或是就整个公司而言,如果我们的文字沉闷无趣、晦涩含糊、漫无章法、浮夸不实,我们也就会被认为是如此。遗憾的是,我们有太多人仍然会写出前后不连贯的备忘录、充满广告术语的计划书、虚张声势的书信。
◎是清楚,还是含糊?
当你提笔写作时,务必不断自问:我究竟想说什么?如果你很认真地这么做,将会惊讶地发现,有多少时候你竟不知道自己想表达的是什么。
在写下每个句子之前,你都必须先思考,而且必须思考每一个用字。接下来,你必须看看自己写下的文字,并且自问:我表达出来了吗?对于第一次碰到这个主题的人来说,它够清楚吗?如果不是,那就是因为“含糊”已经设法渗入了这套方法中。清醒的写作者会有足够清楚的头脑来看待这段文字的本质:含糊。
要写出的简单的陈述句并不容易。这里有个方法可以做到:想想你要表达的话,写下你的句子,然后删掉所有的副词和形容词,将句子简化至最基本的架构,完全让动词和名词来发挥表达的作用。
如果你这个基本句并未精确传达出你的想法,你就是用错了动词或名词。这时就要努力找出正确的用词。在优良的写作中,真正携载大炮的是名词和动词,形容词和副词只是装点门面用的随军杂役。
多年前,奥美曾为“维护纽约市清洁”运动准备广告。当时由我负责这件事,而我必须发表一场演讲,来向本市各层面的领导人物以及媒体介绍这项运动。我很用心地写了演讲稿,然后拿给大卫看——让他“改进”。
他只更动了一个字。我心想:谢天谢地,我总算做到了。在长达10分钟的讲稿当中,只更动了一个字:他把我的“一群漫不经心(thoughtless)、在我们的街道上乱扔垃圾的人”,改成“一群野蛮(barbarians)、在我们的街道上乱扔垃圾的人”。
第二天,纽约时报报导的标题赫然竟是“一群野蛮、在我们的街道上乱扔垃圾的人”。
如果你写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