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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nb6785 2015/12/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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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既遂未遂问题研究.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文摘要如何认定盗窃犯罪既未遂离不开对犯罪既未遂一般理论的研究,随着《刑法修正案》的出台,加强对盗窃犯罪既未遂的研究,在司法实践中有其不可忽视的重要性。基于以上考虑,本文选择以盗窃犯罪既未遂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对盗窃犯罪既未遂的一般理论、特殊情况下如何认定盗窃犯罪既未遂、影响盗窃犯罪既未遂认定的因素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首先对有关认定犯罪既未遂的学说进行了概括的介绍,包括失控说、控制说、转移说、损失说等。在此基础上,进而对几种特殊情况下如何认定盗窃犯罪既未遂,包括在公共场所盗窃、在住所内盗窃、盗窃无形财产、盗窃能源进行了论述。最后本文针对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几种盗窃罪状如何认定既未遂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本文以控制说为理论基础,从多个角度对盗窃犯罪既未遂相关问题进行论证,以期能对我国盗窃犯罪既未遂关键词:犯罪既遂;犯罪未遂:控制;扒窃相关问题的研究贡献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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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一、概述二、文献综述本文选择对盗窃罪既未遂的有关理论进行研究,介绍了有关盗窃犯罪的概念法益和人权保护机能更加协调。盗窃既未遂的学说种种,致使司法实践中认定盗窃既遂未遂的不一,造成司法的不严肃性、量刑的不均衡性。通过对“损失说’’、“转移说ⅰ笆Э厮怠薄笆Э丶涌刂扑、“控制说ⅰ敖哟ニ怠啊翱刂扑进行介绍,提示各种学说的特征、缺陷,重点对“控制说辛瞬觯佣喾矫娑论证了“控制说攀疲悄芙虾媒饩龅燎宰锛人煳此煳侍庋怠5燎宰锸艿蕉种因素的影响,几种特殊形态下如何认定盗窃犯罪的既未遂:包括在公共场所盗窃、在有、无特定控制范围场所盗窃、在住所盗窃,在盗窃特殊财物既遂未遂的问题:盗窃“、“游戏点卡燎运⒌纭⑹秃吞烊黄饶茉吹任扌尾撇ⅰ奥椟还珠降燎缘姆治觥⒈患嗍酉碌燎宰锛人煳此斓姆治觯约坝跋斓燎约任此罪状均发生改变,由此是否对盗窃罪的既遂未遂认定造成影响,相应的介绍立法现状及有关的理论学说,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理由,以期对盗窃犯罪既未遂理论的研究贡献微薄的力量。在确定了以“盗窃犯罪既未遂研究”作为本文的选题之后,笔者进行了大量的资料收集工作。在整理资料的过程中,发现研究盗窃犯罪既未遂的理论,首先要研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而要认定是否为犯罪既遂,及客观方面,阐述了刑法修正案颁布后,盗窃罪在法定刑方面取消了死刑的适用,在罪状方面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的行为,盗窃罪保护认定的因素等进行论述;受刑法修正案对盗窃罪的修改,盗窃罪的量刑和究犯罪既未遂的一般理论。对于犯罪既未遂问题,学者们众说纷纭。刘之雄认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
。,:犯罪结果发生说,这种学说认为,以发生犯罪结果作为犯罪的既遂标准;犯罪行为发生了犯罪结果的,是犯罪既遂;否则,是犯罪的未完成。①犯罪目的实现说,这种学说认为,以犯罪人的犯罪目的在现实中的实现程度为根据来理解犯罪既遂的。其基本立场是,犯罪既遂应当以犯罪目的的实现为标准;犯罪人通过犯罪行为达到了犯罪目的的,是犯罪既遂;未达到犯罪目的的,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确认犯罪是否既遂,既不能完全以是否达到了犯罪目的为准,也不能完全以发生了预期的犯罪结果为准,而应当以是否具备刑法分则具体条文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为准。⑦犯罪既未遂的理论作为研究任何犯罪既未遂问题的基础理论,我国的学者专家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通说认为是犯罪构成要件说。在一些学者的著作中详细的阐述了有关犯罪既未遂问题的理论,如刘之雄的《犯罪既遂论》、金泽刚的《犯罪既遂的理论与实践》、赵秉志的《犯罪未遂形态研究》、马克昌的《犯罪通论》、董玉庭的《盗窃犯罪研究》、张明楷的《刑法学的基本立场》、《刑法学》、陈兴良的《当代中国刑法的新境遇》等。在我国刑法学术界中,关于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标准存在多种学说,赵秉志先生在其著作《犯罪未遂形态研究》中详细介绍了盗窃罪未遂的相关学说:一是失控说,这种观点认为以盗窃行为人的盗窃行为是否使公私财物的权利人失去了对财物的实际有效控制,作为划分盗窃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凡是盗窃行为使盗窃目的物脱离了权利人的实际有效控制,为盗窃既遂,未能使盗窃目的物脱离权利人实际有效控制的为盗窃未遂。遣啬渌担庵止鄣闳衔R孕形H耸欠褚把被盗财物藏匿起来为标准,凡已将财物藏匿起来的是盗窃既遂,未藏起来的是盗窃未遂。④三是转移说,这种观点认为以行为人是否已将被盗财物移离原在场所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