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软件开发合同甲方: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指定联系人:乙方:绵阳熙宇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816-2326234285670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绵阳涪城支行公司账号:123915497481(对公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绵阳市支行个人账号:6225880289182439开户人名:杜明华传真:0816-2856701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迎宾大道科园社区13A-302邮编:621000指定联系人:签定日期: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软件开发项目的内容、要求均由本合同的附件载明。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正式提交项目的《需求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并保证其完整性、合法性。指定专门人员与乙方联络。协助乙方组织好培训、实施和验收,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软件开发费用。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甲方提供的《需求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软件开发工作。安排专门人员与甲方联络。免费为甲方提供一次培训,接受培训的人数为1-5名,培训时间为1天,培训内容为该软件的安装与操作方法。依合同收取软件开发费用。第四条:费用、验收及支付步骤开发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整,人民币大写元整。分期实施、验收与支付,如下表:步骤完成日期分类第一期实施付款第二期实施验收及付款第三期实施验收及付款说明:上表中双方每一阶段的开始时间,是以对方上一阶段的结束时间来计算的。如果一方拖延了时间,则另一方有权顺延。第五条:维护甲方通过乙方指定的方式向乙方提出技术服务要求,乙方有义务及时响应和认真服务,努力确保甲方所购系统的正常使用。第六条:保密条款1、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2、为确保乙方的所有客户(包括甲方)的数据安全,甲方人员在与乙方人员交流时必须遵守以下约定:不聊天、不谈论与技术无关的事情。不询问也不透露任何公司或私人的任何联系信息。如:电话、E-mail、QQ号码、网址、住址、办公地址等。所有联系信息,只限于在合同双方的签字人(或受权联系人)之间传递。3、双方应保证其所有雇员严格遵守。第七条: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违反本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延迟付款或延迟完成开发的时间大于五天,每迟延一天,则向对方赔偿合同总额的万分之六。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