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毕节地区煤矿机电设备使用情况调研报告为掌握了解毕节地区煤矿机电设备需求情况,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区煤矿进行了摸底调查,对县内煤矿进行了抽样调查,通过汇总形成以下调研材料。一、煤炭工业现状煤炭是毕节地区基础能源和原料,在经济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自2000年以来,我区煤炭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煤炭产量持续增长,生产技术水平逐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对毕节试验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煤炭工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科技水平低、安全事故多发、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治理滞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等突出问题。随着地区经济的发展趋势,煤炭需求总量不断增加,资源、环境和安全压力进一步加大。目前全区现有煤矿共有595个,设计能力12507万吨/年。其中大型煤矿19个,设计能力3480万吨/年;中型煤矿19个,设计能力960万吨/年;小型煤矿557个,设计能力8067万吨/年。截止2010年12月底,全区有生产矿井83个,总设计能力为1683万吨/年(其中大中型矿井5个,设计能力为630万吨/年,小型矿井78个,设计能力1053万吨/年);在建矿井443个,设计能力7929万吨/年(其中大中型矿井22个,设计能力2115万吨/年;小型矿井421个,设计能力5814万吨/年);尚未开工建设的矿井69个,设计能力2895万吨/年(其中大中型矿井11个,设计能力1695万吨/年;小型矿井58个,设计能力1200万吨/年)。二、煤矿机械化推行标准(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10】178号)的工作目标基本要求,小型煤矿采煤机械化和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到2012年底分别达到45%和70%以上,到2015年底分别达到55%和80%以上,主要有以下几点要求:(1)厚度≥、地质条件简单到中等复杂的水平、近水平、缓倾斜、倾斜煤层必须实现机械化采煤;鼓励具备能力的煤矿企业在地质条件复杂,急倾斜煤层等困难条件下,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推进机械化采煤。(2)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机械装载(自溜、高突矿井及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煤巷、半煤巷实现机械化掘进,鼓励在岩石巷道采用机械化掘进。(3)运输长度超过1500米的平巷、垂深超过50米的斜巷,必须采用机械运送人员;采区实现带式(或刮板)输送机运煤,减少串车运输;逐步实现辅助运输机械化。(二)为贯彻落实好《关于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的指导意见》地区工业和能源委提出了具体要求:新建3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煤矿,按机械化进行设计;30万吨/年以下具备条件的、3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生产矿井,要立即制定计划,必须在2年内逐步实现机械化;30万吨/年以下具备条件的、30万吨/年以上规模的在建矿井,能够在近期(2011年7月份以前)进入联合试运转的,可按原设计要求在先进行竣工验收,然后实施机械化改造;不能在近期进行联合试运转的,在竣工验收时,要同步实现采掘机械化。三、调查目的先进的煤炭生产工艺过程要靠先进的煤矿机械装备来实现。煤矿井下电器火花、电弧及炽热体是导致***爆炸的主要火源。矿用机电、工业自动控制设备作为是涉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特种煤矿机械装备,在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为一定程度上掌握毕节地区煤矿机电设备需要、引进制造厂拟生产机电设备及维修,以及现行使用机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