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业务割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移动基础网络的正常运行,规范业务割接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割接包含:移动公司在网运行设备的搬迁、软硬件升级、网络优化及调整、光电缆线路的迁移、改造及整治、光电缆芯线的调整等。第三条市公司网运部负责制定割接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负责指导分公司编制、完善割接方案,组织本地网内重要业务割接,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接口。第四条分公司负责按照批复后的割接方案在市公司网络部的指导下实施割接,按照相关规定在割接实施前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第五条 割接业务流程包含割接作业申请、割接作业受理、割接作业处理、测试确认、割接报告反馈、资源变更六个关键环节。第五条割接流程。流程图如下: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 根据割接所涉及的设备或线路管理权限以及对业务的影响范围和工作量大小程度,分为建设部门和维护部门组织两类不同级别的割接。第七条 割接负责人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电子运维系统时间与预定割接时间之差为准)从电子运维系统走审批流程。流程附件为割接申请与割接方案,内容应包含割接设备或线路名称、地点、计划割接时间、影响业务范围、现有资源情况、割接方案及应急预案等内容。(割接申请及方案模板见附件1)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满足72小时审批时限,需立即实施割接,需经网络部主任批复后方可实施割接。(应急割接申请模板见附件2)。对于未经市公司网络部审批擅自进行的割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第八条 割接方案会审。割接方案应由核稿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方案会审,并修改、完善割接方案,核定割接时间及人员。然后核稿人在电子运维系统修改割接方案通过核稿。核稿通过后,割接申请交与维护中心主任审批。维护中心主任审批通过后,割接任务流转至资源管理岗位,由资源管理岗位给割接相关人员在电子运维系统派发子任务,要求相关人员进行割接操作及资源变更。割接负责人将审批通过的割接资料报装维管理一份,装维管理负责通知10000号。割接负责人负责将相关割接信息通知市场部。第十条 涉及网间业务的割接,割接负责人应按照公用网间互联规定提前向有关运营商送达通知,如其他运营商对割接方案或时间提出异议,市公司应与对方协商确定割接方案,并报省公司网络部。第十一条 涉及割接的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割接负责人、建设主管在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设计阶段应咨询相关专业主管的意见,共同协商制定工程建设方案。第十二条 割接负责人应至少提前48小时将操作时间、业务中断范围等情况通知本地市场部门(包括分公司市场部门、客服中心、互联互通负责人等)。第十三条 涉及重点大客户电路的割接,割接负责人应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市场部门,由客户经理征得当地大客户的书面同意后通知业务割接部门实施,如大客户对业务割接时间或方案提出异议,应调整割接时间或方案。影响省级、集团级大客户正常使用的割接,应根据省公司的相关文件要求,提前上报省公司。第三章割接实施第十四条 割接组织部门应本着中断业务时间最短、影响业务范围最小的原则制定割接方案,割接方案应包含详细的操作时间、操作步骤、割接人员、测试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详实周密,重要割接应到现场进行方案核查。割接应选择业务闲时进行,对于重点大客户、出租专线等电路有条件情况下应提前将电路调出。第十五条 割接人员必须在预定集合时间到达割接现场,割接负责人按照既定割接方案对割接过程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