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讲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与协调主讲人王仙花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概述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第三节个人所得税国际协调第四节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改革趋势第五节我国个税的改革取向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产生与发展二、个人所得税的类型及利弊三、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及特性一、个人所得税的产生与发展(一),1789年英国首相皮特为筹措战争经费创设了一种称为“三步合成捐”的新税,这是英国所得税的雏形。后经调整完善,到1874年该税成为英国的一个稳定税种。;1872年,因各种势力反对个人所得税被废止。1913年5月,美国修改宪法,重开个人所得税,并不断加以完善。。。(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19世纪中叶起,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开征了个人所得税。经过200多年的发展,个税已成为一个国际性的税种,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开征了这种税。个税已成为世界各国的一个重要税种。在发达均为30%左右。在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创议始于清朝末年。1936年7月,民国政府开征了薪给报酬所得税和证券存款所得税。新中国成立后,在1950年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列有薪给报酬所得税和存款利息所得税1980年9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正式确立了个人所得税,主要适用于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二、个人所得税的类型及利弊个人所得税按税制设计及其征收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综合税制,即纳税人全年全部所得,在减除法定的生计扣除和成本费用扣除后的余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或比例税率征税。综合税制充分考虑纳税人的综合收入水平和家庭负担等情况,反映纳税人的综合负税能力,体现税收公平,可以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但征管要求高,不易管控,稽征复杂,手续烦琐,税收成本高。2、分类税制。分类税制是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适用不同的税率课税,而不将个人不同类别的所得合并计算征税。分类税制广泛采用源泉课征方法,易于掌握特定的所得来源,征管简便,节省征收费用,有利于控制税源,防止偷漏税款,但不能全面反映纳税人的综合收入水平和经济负担,不利于调节收入分配。3、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综合部分项目所得,适用累进税率征税;对另外一些项目所得按不同的比例税率征收,可以较好地兼顾税收公平和效率。国际上一部分国家,如韩国、日本、澳大利亚、瑞典、法国、意大利、荷兰、墨西哥、加拿大、德国、西班牙、瑞士、土耳其、英国、南非、俄罗斯、巴西、印度、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