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同位素实验楼西侧道路及停车场新建、校园道路维修工程采购公告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受南京医科大学的委托,就其关于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同位素实验楼西侧道路及停车场新建、校园道路维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一)采购项目: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同位素实验楼西侧道路及停车场新建、校园道路维修工程(二)采购编号:JSHC-2019060380B3(NJMUZB3022019025)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一)项目概况: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同位素实验楼西侧道路及停车场新建工程总面积约为1850M2,其中道路面积约1200M2,建设沥青混凝土柔性路面;停车位面积约650M2,车位采用植草砖铺设;排水管网铺设约180M,满足道路及停车场排水要求。校园道路维修面积1350M2。(详见项目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采购预算: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84万元整)三、供应商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内(2019年1月至今)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7)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评标时备查);供应商提供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四、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