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劳务合同吗劳务内部承包合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劳务合同吗?经济合同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在法律特征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主体范围不同。经济合同的主体是作为平等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成为经济合同的主体时,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组织。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主体是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和与之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二者之间具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属于不平等主体。(二)客体范围不同。经济合同的共同客体是社会经济秩序,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共同客体是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三)内容范围不同。经济合同的内容主要有购销、建筑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和财产保险等。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只是该企业生产、经营环节和与之有关的内容。(四)担保方式不同。经济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定金、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目前尚无合法的担保方式,保证金、抵押金和风险金等均被劳动法明文禁止。(五)履行方式不同。由于经济合同主体之间相互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只是按照合同的约定以自己的意志独立履行义务,除受合同的约束外,不受对方意志的约束,而且可以委托他人履行义务。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主体之间相互有隶属关系,劳动者一般是使用企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工具,按照企业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亲自履行义务,劳动者除受合同的约束外,还要受企业意志的约束。(六)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支付违约金、支付赔偿金、解除合同、价格制裁、定金制裁和给付逾期保管费等。违反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支付违约金和支付赔偿金,以及接受用人单位的行政处分。具体表现形式往往是扣发工资、奖金和行政处分。而且由于劳动者一方支付能力的限制,支付赔偿金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是按损失大小酌情赔偿。通过对经济合同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法律特征性的对比分析可以认识到,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一方和与之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一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完成一定生产任务而订立的协议。作为劳动者,劳动是谋生的手段,劳动者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过程即是劳动者完成生产任务的过程;劳动者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义务所获得的报酬,是等量劳动领取的等量报酬,体现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具体表现。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劳动者在与企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具体途径和方式,与经济合同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与劳动合同的性质最为接近。所以,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理应受劳动法调整,而不能适应经济合同法。我建筑劳务公司与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签内部承包合同有效吗只要不是你直接与开发商直接签订,与总包签订或者与分包单位签订这种情况都是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讲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作业班组自然人能不能直接和建筑劳务公司签内部承包合同,如果签了并盖章、那么是否证明劳务公司承认双方劳动关系自然人与劳务公司签订的承包协议可以认定是有效的,但这样梗协议不是劳务协议而是承包协议。发生劳动伤害案件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为不是雇佣关系。只适用《合同法》的约束。因为是承包承揽关系。高速公路劳务承包内部合同有那些?如何区分《内部劳务承包协议》是劳务分包还是违法分包或工程转包——重庆茂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郑瑜一、案情简介上诉人(原审原告):重庆茂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诉人(原审被告):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2006年7月15日,重庆茂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茂尔建司,乙方)与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下称湖南总公司)的奉云高速公路B2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下称项目部,甲方)签订《内部劳务承包协议》,双方约定工程内容为K134+-K136+、路基、涵洞施工工程,工程由甲方进行项目全面管理、指挥和组织施工,乙方承担劳务施工。一审法院查明和认定的事实(一)关于主体工程量的认定。1、土石挖方:茂尔建司主张为65405m3,其依据为路基队2007年3、4月的计量清单;,依据的是2007年11月3日监理单位给湖南总公司发出的奉云高速公路现场工作指令。。2、清表面积:,依据的是路基队2006年12月的计量清单。湖南总公司辨称只有960m2,但未提交证据,。3、涵洞基础挖方:茂尔建司主张为319m3,但未提供证据,该主张不予支持。4、碎石换填、涵洞盖板、碎石土换填三项工程:茂尔建司主张碎石换填的单价为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