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停车场委托管理协议甲方:清远市源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广州长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停车场委托管理合同由上述各方于2017年5月15日在清远市订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场委托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委托管理事项:、负二层停车场及室外露天停车场。乙方也愿意接受委托,并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经营管理好上述停车场。、负二层停车场共有378个小车位、室外露天停车场共有44个小车位、3个大车位,对此双方予以认可。第二条委托管理期限:,合同期由2017年5月15日至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同步终止。,双方就合作事项重新协商后可续签合同。第三条委托管理费用:,每月室内按378个小车位,每车位150元的标准,每月露天按44个小车位,3个大车位,每车位50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总计59050元作为管理费。:3602064709200006834;户名:广州长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广州五羊支行。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职责::在履行合同期内,为保障乙方有效地进行该区域的工作,甲方有以下权利并同意履行下列的职责:(l)审定乙方拟订的车场管理制度。(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停车场小车临时、月保等停泊的所有租金收人归甲方所有。(4)审定乙方提出的车场年度计划、财务预算。(5)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要求,移交乙方管理的车场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和物业规划设计要求;如在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间题,监督原施工单位返修。(6)如甲方出售车位,则成功出售的车位的管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甲方出售时须向买受人明确管理费用的支付及其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已与业主约定)。(7)单车库甲方交由乙方无偿经营,乙方自负盈亏。:据此合同的条款,。在履行合同期内,乙方同意在下列职责范围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约定,制订车场管理制度:(1)负责办理停车场服务收费及管理费收费的报批和年审。(2)负责车场内车辆的安全防范和责任事故。(3)告知车主和车位使用人有关限制条件,订立车场管理服务守则。(4)对于车库小车临时、月保的收人做好明细账并送甲方查核。(5)负责车场车辆责任事故的处理。(6)负责车场水、电费用,工作人员的薪金及福利费用,车场设施的维修保养、清洁、公众责任险等。第五条陈述和保证::(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第六条服务质量:,包括:公共通道、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包括:安全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