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年区财政局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总结我区根据《XX市财政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XX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X财监〔XX〕15号)的通知》精神,今年10月圆满完成“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项工作机构接到上级部署后,我区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成立了以副区长为组长,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等工作。二、认真制订XX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XX市财政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XX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X财监〔XX〕15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制订了《XX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X财〔XX〕86号),并利用OA系统发文、宣传,组织有关部门,明确有关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实施。三、明确我区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范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区明确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范围是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凡属于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均要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四、明确我区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内容“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其他各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我区各单位严格按照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工作。五、各预算单位认真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在我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下,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完成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各预算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均未发现“小金库”违规现象,为进入重点检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