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净化水设备(自动售水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文件 招标人: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村民委员会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O一六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第三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17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8第五章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和合同格 2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2第一章招标公告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净化水设备(自动售水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就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净化水设备(自动售水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人: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村民委员会二、项目名称: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净化水设备(自动售水机)采购项目三、项目编号:ZCZC-JGK-05四、招标内容:水质净化设备(自动售水机)1台,采购预算为6万元,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制造商提供原件;经销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票据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当地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障机关开具的具有良好缴纳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下载。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村民委员会于2016年7月22日9时30分前在邹城市大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村民委员会地址: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邮编:联系人:任书记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777号联系人:段文峰联系电话:0537-传真:0537-电子邮箱:@监管单位:邹城市大束镇公管办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村民委员会2016年7月14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净化水设备(自动售水机)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ZCZC-JGK-053交货地点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招标人指定地点4交付使用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日之内(达到验收标准)5质保期质保期五年6采购内容水质净化设备(自动售水机)1台,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7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设备安装完毕由邹城市大束镇付家堂村村民委员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付50%合同款(第一次付款),试运行12个月后,货物使用单位无不良反应,支付剩余50%合同款(第二次付款)。第一次货款支付前,供货方应向招标人缴纳6000元做为5年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若设备使用单位无不良反映,招标人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每满12个月向供货方按照每年1200元返还质量保证金,5年还清。8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合格的投标人”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同行支票倒划(应从投标人公司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或非投标人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帐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