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碧寨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碧寨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解决制约集体林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充分调动林农和社会各界造林、护林、用林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协调发展,增加林农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林业发展的决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总结试点村工作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我乡是一个山区乡,辖个村民委员会,163个村民小组,4685户农户,21024人。,,%,,%,,林业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多年来,全乡人民大力开展造林、护林工作,集体林业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但是,集体林地、林木存在产权不够明晰、使用权流转不规范、经营机制不活、利益分配不合理,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矛盾纠纷不断,阻碍了林业生产要素向林业的集聚,导致森林资源质量不高、林种结构不合理、经营管理粗放,制约了林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全乡林业总体上还处于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低价值的状况。近年来随着森林经营收益的提高,群众经营森林,社会各界投资林业的意愿日益强烈。因此,必须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均山到户、均股到户、均利到户的经营形式,明晰山林所有权,落实经营主体的四权,建立经营主体多元化,责、权、利相统一的新型集体林经营管理体制,激发林业发展后劲和活力,促进林业生产关系进一步适应林业生产力的发展。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实现耕者有其山、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这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林业发展方向,对保护林农和林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加林农收入,减少矛盾纠纷,稳定林区社
会治安,提高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实现林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从我乡的实际情况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范围大、难度大、政策性强,通过在新林村进行试点,探索经验、摸索工作方法、掌握了第一手材料,为制定全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改革发展全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的方针,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坚持林业分类经营管理制度,进一步明晰集体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建立和完善林业经营、林业服务、资源保护、资源流转体系,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调动林农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把林业建设成为全乡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改革的总体目标
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和增加林农收入为出发点,在全乡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到2016年年底完成主体改革,到2016年基本建立配套改革的相关制度。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权责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建立有效的森林资源监管体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我乡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改革的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于增量、增效、增收的原则。即坚持有利于森林资源总量增长和质量提高;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有利于提高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坚持林农利益与集体利益统筹兼顾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林农生活水平和集体经济实际,既要确保林农利益,又要兼顾集体利益,充分调动起集体、林农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3、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必须遵守《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林业三定以来已明确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的,应稳定不变;对各种历史遗留问题,要妥善处理;对权属不清的,依法依规进行确认。
4、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既要积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又要将稳定贯穿于整个改革工作的始终,保持社会稳定。做到在稳定中推进改革,在改革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保持稳定。
5、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原则。针对各地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