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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工业经济局考勤制度(精简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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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工业经济局考勤制度(精简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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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XX县工业经济局考勤制度
XX县工业经济局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整顿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使我局真正成为团结、求实、开拓、进取的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勤
1、全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 :00,下午14:30 18:30。
2、上班实行签到制。签到时间为标准上班时间,超过上班时间20分钟的为迟到;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的为旷工;标准上班时间30分钟后由党政办收回签到册。如因公务外出和请假不能签到的人员需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转告办公室,由办公室在签到册上注明具体情况。
3、考勤由办公室组织实施,专人负责,每周公布出勤情况,每月汇总公示。
4、局领导班子成员离开县境需向主要领导汇报,局主要领导离开县境需向县分管领导汇报。
(二)请假
1、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必须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待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去,否则视为旷工;当年旷工连续10天以上(含10天)或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其当年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或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的,当年不能参加年度考核。
2、请假审批程序。请假者需本人写请假条(特殊情况除外),请假1天需经科室领导批准;2天经分管领导批准;3天至5天经局长或书记批准;5天以上者,经局领导集体研究批准。婚丧假、计划生育假、公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必须一次性休完。参加自考等各类学习,因上课或考试不能上班的一律作事假。
3、局主要领导请病事假由分管县长批准。
4、局领导成员请病事假,必须向局长或书记请假。
5、机关工作人员应积极支持考勤工作,服从管理,执行中遇到矛盾和问题应及时向党政办反映处理。
(三)奖惩
1、考勤结果与奖金挂钩,实行倒扣制度,从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奖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2、月迟到超过4次,每超过一次扣3元,月超过6次者计矿工1天;事假每天扣2元,4天以上(从第5天起算)每天扣3元;月病假(持就诊依据)超过5天,每天扣2元(公伤除外)。
3、当年旷工连续10天以上(含10天)或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其当年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并酌情扣发当年年终奖金(由党委会研究决定具体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