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印发《乔司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实施办法》的通知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乔司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实施办法》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2019年1月17日乔司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实施办法为加强我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余杭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余杭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预选库管理办法(试行)》、《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余杭区2017年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验收工作的意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强余杭区国有产权、资源进场交易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调整管理细则》(余公资〔2018〕19号)、《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调整管理细则补充意见》(余公资〔2018〕24号),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条街道建立以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小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辖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配套制度,负责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小额交易中心)建设,督促本辖区内的公共资源按规定进入小额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并对重要事项或特殊交易项目审核把关,负责辖区内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职责。小额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牵头起草本辖区内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配套制度,负责招标文件审核、交易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投诉的处理,并负责督促街道各职能部门加强交易项目预算的编制及审核、交易前期项目审批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准备等工作事项。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公共资源是指街道本级、村(社区)、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及管理的国有(集体)有形或者无形资产。在街道范围内开展的各类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四条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根据属地原则,按照“应进则进、统一管理、管办分离、依法监督”的要求,在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交易。第五条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范围:(一)街道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国有公司、平安巡防大队、城管及村(社区)等建设项目:、集体投资或国有、集体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项目概算建安费在1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不含)以下的施工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机电安装、园林绿化、道路交通、水利水电等工程建设项目及土地项目)。、设计、监理、代建(区级政府投资计划和镇街道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外项目)、咨询(仅包括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二)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区政府制定的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限额在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和限额在2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的服务采购项目。(三)产权、资源类项目:街道、村(社区)收益或支出所形成的有形、无形资产交易项目。(四)村(社区)集体资金安排的,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大宗货物采购或购买服务等。(五)公共(含公益)事业管理项目,包括市政设施维护承包,垃圾清运作业承包,城乡环卫保洁项目,乡道、村道保洁工程,公共绿地养护,有害固体废物处置,土壤污染、水污染防治处置等项目。(六)其他应集中交易的小额公共资源项目。第六条预算编制及审核概算建安费(或合同估算价)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采用“一编一审”方式确定项目预算。第七条招标方式选择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交易范围(一)中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禁止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勘察、监理招标投标,原则上全部实行资格后审。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取消投标报名环节,不限制投标人的数量,满足各项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查小组)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勘察、监理外的其他项目可采用资格预审。第九条招投标时间资格后审的公开招标项目自招标信息发布到开标的时间间隔不少于3个工作日。资格预审的项目自招标信息发布到开标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0个工作日。第十条评标办法施工、勘察、监理项目原则上均应采用“明标抽签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设计项目可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明标抽签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第十一条急难险重工程招标急难险重工程是指时间紧、难度大、危险程度高、工作量大且任务重的工程,主要包括上级交办、媒体曝光、督查发现整改等项目。项目概算建安费(或合同估算价)50万元(不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