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贵州水城勺米荒田煤矿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主要岗位操作规程
贵州水城勺米荒田煤矿
2013年3月
目录
荒田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
第一节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4
第二节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9
职业卫生告知制度 9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0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1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2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3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14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5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7
职业卫生投入保障制度 24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25
主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制度及操作规程 27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 27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29
打眼工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30
破碎工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31
凿岩工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31
装载机工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32
皮带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33
筛粉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34
充灯房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35
***抽放站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35
主、副井绞车房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37
抽风机房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38
掘进工作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9
采煤工作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44
预防噪声操作制度 47
预防粉尘危害操作制度 48
贵州水城勺米荒田煤矿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
第一节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成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领导小组
由矿长任组长;各副矿级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职业病防治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日常事务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
责任制度
(一)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二)单位主要责任人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全面负责。
(三)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五)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健康培训,督促从业人员遵守相关职业危害规定。
(六)新建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七)存在职业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
(八)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九)单位必须经常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十)加强对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异常监测,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十一)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二)单位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而隐瞒使用的,要追究其责任。
(十三)单位必须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岗前体检和职业危害体检。
职业卫生工作在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分工负责。各部门主要管理职责及责任制度如下:
1、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①主要负责对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参与职业卫生检查、监督和考核。
②具体负责组织召开职业卫生会议,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与奖励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并定期上报有关资料。
③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3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检科:
①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②负责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及对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③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等因素的监测评价和资料的档案建立。
④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
⑤参与对职业危害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奖罚和相关制度的实施。
后勤管理部:
①负责组织煤矿作业场所接尘作业人员、有毒有害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教育培训工作,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
②依据健康监护的资料和劳动者的申请履行职业病的诊断与认定工作中的相关职责。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岗位调换。及时向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职业病待遇的认定。
③对劳动者上岗前、更换岗位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并建立相关培训档案。
④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危害监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