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浅谈商业特许经营的概念和界定.doc

格式:doc   大小:22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浅谈商业特许经营的概念和界定.doc

上传人:zbfc1172 2019/7/25 文件大小:2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浅谈商业特许经营的概念和界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李广兴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将商业特许经营定义为: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一、上述定义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说明:(一)如何理解“拥有经营资源”1什么是拥有?“拥有”是指企业对经营资源具有所有权或使用权,即企业的经营资源可以是原始取得,也可以是继受取得。经“授权使用”的经营资源可视为特许人“拥有”的经营资源。2哪些属于经营资源?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及“品牌、商号、企业形象、商业秘密”等都可视为经营资源。但必须能够提供权力机关颁发的有关证明文件,如商标注册证书、专利证书、版权证书等。特许人拥有的境外注册商标、专利及其他经营资源,必须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审查或核准,并取得注册商标证书或专利证书等,才能作为经营资源。同时单一的经营资源的许可并不构成特许经营,还必须有统一的经营模式。(二)对企业的认识《条例》明确规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相对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关于“在中国境内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的企业”的规定,明确了只有企业可以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进一步细化市场准入条件,提升特许人的进入门槛,能够有效减少投资者的风险。这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在特许经营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不少特许人“打着加盟旗号却不提供任何技术支持、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等不规范的现象,容易导致特许经营成为进行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手段,严重影响了政府有关部门对于特许经营市场的监管和特许经营体系的建设。明确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与第七条有关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备基本资质,对于规范特许经营活动能够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企业的组织形式,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企业划分成不同的类型。1按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分类这是我国过去常用的一种分类方法。按照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可将企业分成如下几种类型:(1)国有企业也称全民所有制企业。它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全体劳动者所有,或归代表全体劳动者利益的国家所有。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国有企业全部由国家直接经营。由国家直接经营的国有企业称国营企业。(2)集体所有制企业简称集体企业。在集体企业里,企业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共同所有。(3)私营企业这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属私人所有的企业。我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4)混合所有制企业这是指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所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业,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国内具有多种经济成分的股份制企业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与我国企业共同投资开办、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它在法律上表现为股权式企业,即合资各方的各种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必须以货币形式进行估价,按股本多少分配企业收益和承担责任。它必须是中国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与我国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以合同形式规定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