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2
文档名称:

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章程.doc

格式:doc   大小:61KB   页数:1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章程.doc

上传人:cjrl214 2019/7/26 文件大小:6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章程.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条名称 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第二条组织性质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和学校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织。第三条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开展学生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作为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校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  (三)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科技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生活环境;  (五)加强和发展同各高校学生组织的联系,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第二章成员第四条凡进入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和各院学生会的同学;第五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成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五)学生会成员有退会的权利。(六)学生会的成员违反规章制度,对于学生会发出的处分通知,本人若有不满,可以提出申诉。第六条成员的基本义务是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七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校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及本组织章程,独立开展工作。第八条(一)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主席团由一名主席、三名副主席组成,是本会的最高权利机关。 (二)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执委会是由主席团以及各部的部长和委员组成。第九条主席团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四)讨论、决定应由执委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五)审查和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决定;(六)负责召集学生会全体会议;(七)提名、调整、任免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委员;(八)领导和组织全校的某些学生活动(九)向学校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十)定期听取学生会的工作通报;(十一)对不称职或有错误的学生会干部有权进行批评、警告,对情节严重者予以罢免;(十二)对学生会的工作方针、计划、年度总结有向全校师生转达的义务。第十条学生会执委会职权(一)对主席团提出的方针路线提出建议、意见(二)执行主席团下达的任务(三)提名下一届执委会成员名单第十一条学生会各部会议职权向部内成员传达执委会会议内容并完成其下达的任务;完成各部部内建设;完成各部对应常规工作。   第四章院学生会第十二条各院学生会是院党总支和校学生会领导下的基层学生会组织,在院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第十三条各院学生会要认真贯彻校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完成校学生会的工作部署。同时据各院学生会的具体情况独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校学生会所有。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使学生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依据《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作为《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会章程》的细化和补充,对学生会所有成员具有效力,各院的学生会也可参照执行。岗位责任制第三条民主集中制原则(一)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由主席团主持,日常工作机构全体成员在执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重要问题由执委会讨论决定。(二)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对于本部的重要问题,必须在征求本部门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报请主席团讨论批准。第四条分工负责原则学生会执委会分工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下,做到分工不分家,共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一)主席: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代表学生会与各级党、团组织进行沟通和联系;领导和评定学生会各部门和各学院学生分会工作;关心全体成员的思想和学****情况,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按规定程序提名学生会各部门的部长候选人,并决定学生会干事的聘任;授权副主席代行全部或部分职权。(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管理和协助分管部门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席不在时可受主席委托代行主席职权。(三)办公室主任:处理学生会内务工作:负责校内、校外有关联系工作;全面负责办公室管理,并及时协助主席团作好工作。(四)其它部门部长: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了解同学对本部门工作的要求;检查、帮助各学院学生分会相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