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共青团河北北方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分团委,各团支部:一年以来,校团委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在促进学校实现内涵式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优异的成绩向合校10周年献礼,校团委决定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内容1、“五四”红旗团委2、“五四”红旗团支部3、优秀团务工作者4、优秀团员5、优秀团干部6、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干部)二、评比条件和比例(一)五四红旗团委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卓有成效。2、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在班子建设、支部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措施有力、成效显著;有效实施“一院一品”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团学工作有品牌、有特色。3、在2012年暑期和冬季社会实践、第六届青年志愿者活动月活动、第四届大学生社团活动月、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活动和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4、能够按照要求,及时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五四”红旗团支部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2、抓好团的建设,及时高效的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3、主题活动好:能抓好主题活动和服务载体,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在青年志愿者活动月、“我的团日我做主”系列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社团活动月等方面有特色的活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的比较好。4、本支部无任何人受过学校行政处分或团内处分,考试无作弊现象。5、按时交纳团费,履行团的各项义务。6、五四红旗团支部比例不超过所在学院团支部数的10%(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不够一个的按一个计。(三)优秀团务工作者(教师)1、热爱共青团工作,把团的工作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从事团学工作一年以上并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专、兼职团干部和指导教师。2、能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知识以及团的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积极主动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出色完成本职工作。4、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能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优秀团务工作者的产生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选的办法,每个学院最多可以申报2名。(四)优秀团员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各类有益活动,必须是我校注册青年志愿者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挑战杯”竞赛。2、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3、能够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权利和义务,深受广大团员青年的好评。4、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本学年各科成绩合格。5、在2012-2013年度按规定已交齐团费并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团员(学生党员不在评比之列)。6、获“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的支部可以评选优秀团员6名,一般团支部评选优秀团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