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煤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简篇).doc

格式:doc   页数:6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煤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简篇).doc

上传人:ielbcztwz24384 2015/12/9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煤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简篇).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煤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煤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巩固打非工作成果,深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煤采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丹西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煤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煤采矿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11号)《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知》(省委厅字84号,以下简称省84号文)《中共丹西市委、丹西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采煤采矿工作的意见》(毕地党发(2016)2号,以下简称市委2号文),《中共神曲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曲县2016年打击非法开采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神党办发(2016)67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地的安排部署,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组织、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非法采煤采矿行为,坚决炸封取缔各类非法采煤采矿窝点和废弃矿井,严格追究非法采煤采矿组织者的法律责任,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防非法采煤采矿行为死灰复燃,切实保护矿产资源,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矿产秩序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炸封取缔的非法采煤采矿窝点及废弃井(以下简称非法点),包括无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煤采矿的窝点、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公告关闭后仍然开采或未按标准关闭的煤矿,以及未按标准关闭的各类废弃矿井。各乡镇要对辖区内非法点进行全面排查,按要求炸封取缔,依法追究非法组织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清理排查阶段(2016年6月10日至6月20日)。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宣传措施,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非法开采行为。要对非法点进行地毯式排查。国土、安监、公安、工能、工商、供电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对非法开采组织者进行调查,对非法采出的矿产资源销售、运输及其他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责任人进行调查,对火供品来源及提供土地用于非法开采行为进行调查,对非法开采造成的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进行鉴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为了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对进行鉴定时尚未查清非法生产组织者的,一律以县、乡、村行政区域名称加序号对非法点进行编号,出具鉴定报告,申请省国土资源厅确认。
2、炸封取缔,建档建卡阶段(2016年6月20日至7月5日)。对发现的非法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六条标准即炸毁井筒、切断电源、拆除设施、遣散人员、填平场地、恢复植被的要求,组织炸封取缔,没收非法开采的设备设施。炸毁井筒要求自井口以内不少于20米,对炸毁的井筒,要用混凝土封住井口; 切断电源要拆除供电电线、电杆,对自行发电的要没收发电设备; 拆除设施要拆除矿山上所有工棚、轨道、装载设备; 遣散人员要做到点上不留工人,不具备人员居住条件; 填平场地及恢复植被要求对原矿山占用的土地进行平整,根据种植条件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恢复生态。
炸封取缔完后,要按照一井一档的要求,对每一个非法开采点建立一个档案,包括非法点名称、位置、非法组织者(未查清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