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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doc

上传人:经管专家 2011/10/20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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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注册建造师制度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
----原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张鲁风
    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在我国对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这项制度已于该文发布之日起30日开始正式建立。
一、建立注册建造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注册建造师作为一项执业资格制度,1834年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近170年的历史。在项目管理的发源地美国,注册建造师制度也建立了30多年。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均建立起这项制度。1997年在华盛顿正式召开了国际建造师协会成立大会。建设部曾多次派员参加国际建造师协会年会,国际建造师协会主席热情地表示:"希望中国能够尽快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成立相关的学会组织,并加入到国际建造师协会的大家庭中来。"
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如何把握好机遇,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积极组织开拓国际承包市场,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战略任务。目前,我国的建筑业从业人数约占全世界建筑业从业人数的25%,%。其原因固然很多,但缺乏国际认同的高素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建立注册建造师制度,并争取同有关国家取得互认,将成为我国开拓国际承包市场、增强对外工程承包能力的一个重要条件。
建设部早在1994年就开始研究建立注册建造师(营造师)制度。我国1997年1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000年1月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应受到相应的处罚。目前,我国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已建立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制度,但对广大从事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建筑业企业的项目经理,还未建立严格规范的经考试和注册的执业资格制度,而是沿袭传统的行政审批方式。据统计,全国的建筑业企业有10万家左右,从业人员达3669万人,经批准取得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有50多万人,其中一级项目经理10万余人。因此,将对项目经理的行政审批改革为严格的经考试、注册的建造师制度,不仅可填补工程建设领域执业资格制度体系的空白,而且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有利于实现项目经理的职业化、社会化、专业化。
近几年来,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建筑市场秩序也有了一定好转,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工程质量安全的形势不容乐观。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根据授权对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因此,项目经理的基本素质、管理水平及其行为是否规范,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守法遵章起着关键作用。在建立了注册建造师制度后,一旦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出现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不仅可以依法追究企业的责任,还可以依法追究责任到人,视其情节责令注册建造师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因此,实行注册建造师制度,有利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