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说明南昌县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五月目录一、调整概况 1(一)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1(二)调整完善工作过程 4(三)调整主要成果 6二、规划基础数据的说明 7(一)规划基础数据的来源 7(二)规划基础基数的转换说明 7(三)规划基础图件 8(四)转换后的土地规划基数 9三、规划调整完善主要内容的说明 11(一)规划目标的调整 11(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三)生态用地保护与布局优化 14(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16(五)土地用途分区及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6(六)中心城镇土地利用控制 30(七)乡镇主要规划指标分解说明 34四、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评价 62(一)对土地利用战略调整的评价 62(二)对规划目标调整的评价 62(三)对规划用地布局优化的评价 63五、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64(一)与南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64(二)与南昌县“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衔接 65(三)与《南昌大都市区规划(2015-2030)》的衔接 66(四)与《南昌县总体规划(2013-2030)》的协调 66(五)与《南昌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划》的协调衔接 67(六)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划定工作的协调衔接 67(七)与其他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67六、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68一、调整概况(一)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1、是贯彻落实国家新政策新要求的需要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和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会议,对严格土地管理特别是进一步从严保护耕地、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13年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情况的汇报》时提出,要依据二调成果数据,适时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等,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党的十八大也提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加大了生态建设力度,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以及国家一系列扩大内需、稳增长政策的实施,需要通过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以落实和保障。可见,这次规划调整完善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土资源新形势的需要。2、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要求南昌县现行规划确定的耕地布局大部分分布在城镇及产业集聚区地类周边,与城镇化、工业化建设区域高度重合,城镇化及工业化建设占用耕地不可避免,耕地保护面临的压力还会进一步加大。落实藏粮于地的国家战略及上级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迫切需要通过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引导城市发展避让优质耕地,从源头上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同时,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2016年底要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并实行特殊保护,同步实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也迫切需要加快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落到实处。3、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求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符合国情、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和阶段性特征。自《规划》实施以来,建设用地指标配置过于重视重点城市、城镇建设,忽略小城镇和农村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城乡发展差距。因此土地规划与相关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有待加强。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健全规划评估调整机制,是保障城乡建设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城镇化转型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迫切需要。4、是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需求与南昌县国民经济整体运行速度相比,南昌县的土地利用方式仍有不相适应的方面,存在建设用地增速较快,布局失衡、利用粗放,土地产出率较低、土地集约经营水平不高以及城中村和闲置用地较多的现象。一方面存在较多低产出和低附加值的存量土地,且存量土地消化不尽理想,虽已建立起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土地消化相挂钩的考核制度,但由于受限于征地拆迁、资金政策、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调整等因素导致了存量土地消化进程缓慢;另一方面农村居民点布局也不尽合理,其中尤其以农村建设用地粗利用现象突出,当前在大规模农村人口转移进城的情况下,由于缺乏空置宅基地流转再利用或退出机制,导致农村空心化加剧;通过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用地总规模管控,可以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在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前提下,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部门,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科学发展。5、是适应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的需要“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县紧紧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