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件名称: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编号:YCFC-QM-001-2005-01起草部门:质量管理科审阅部门:质量领导小组批准人:汪海起草日期:2004/12批准日期:2005/1/28执行日期:2005/1/28变更记录:变更原因:一、为强化特殊管理药品的经营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购、存、销行为,确保依法经营;同时为保证公司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在经营中合理、安全的使用,保障人民健康,加强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出库复核、销售等环节的管理,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二、公司所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为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 三、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购进管理:,应严格按照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计划进行,不得随意超计划采购;、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生产和经营企业购进,并索要相关资质认真审核其具有经营资格的批准证明文件;,再经业务经理审批签字,交采购人员具体执行;,应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并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四、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验收质量管理:,做到货到即验、数量准确、入库及时;;,整件药品应逐件验收到最小包装,仔细查验原封条,原箱是否破损短少,零货应逐支逐瓶逐盒查验;,并由双人签字。五、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储存保管:,设立专柜,并有明显标识,实行双人双锁的保管制度;,由专人负责,按季度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查处;,必须有专职保管员在场。六、第二类精神药品出库复核时,要有双人对品种、数量进行复查核对,并做好出库复核记